菜单
首页 > 教育局主站 > 信息公开 > 专题活动 > 历史归档信息专题 > 通知公告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公办幼儿园开办经费和生均拨款标准项目承办机构遴选公开招标的通告

时间 : 2020-04-15 11:12 来源 : 深圳市教育局



2024年11月28日

  为落实《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学前教育普惠优质发展的意见》(深府办规〔2019〕2号)要求,根据我市学前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结合实际,建立公办幼儿园生均拨款制度、完善开办经费标准等工作。拟开展全市公办幼儿园开办经费和生均拨款标准项目研究。现公开招标专业机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

  深圳市教育局

  二、招标要求

  (一)研究公办幼儿园开办经费和生均拨款标准的相关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市政策规定,参考国内、省内其他城市现行实施情况;

  (二)研究我市公办幼儿园开办经费和生均拨款情况现状、实际需求及改善建议;

  (三)提出合理的公办幼儿园开办经费标准和生均拨款标准;

  (四)形成《深圳市公办幼儿园开办经费和生均拨款标准项目研究报告》。

  三、项目经费

  项目经费来源于深圳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学前教育处)2020年度部门预算,经费预算为人民币叁拾万元(¥300,000元)以内。

  项目经费可用于开展政策及文献研究、访谈及问卷调查、资料及数据整理、报告撰写、工作人员劳务费、交通费及误餐费等用途,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四、投标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具有财务管理相关资质的独立法人机构;

  (二)具有全市性幼儿园经费研究的经验和团队;

  (三)在本市财务管理行业具有一定的知名度,曾在本市参与教育或学前教育相关费用研究的机构可优先;

  (四)投标机构近三年无违法违纪违规记录(以主管部门证明为准)。

  五、招标程序

  (一)发布通告

  深圳市教育局在门户网站发布招标通告,通告时间为2020年4月15日-4月22日,符合条件的专业机构需在公告截止时间内按要求准备并提交材料(含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

  (二)提交材料

  1.项目申报书(含工作方案及经费预算)。纸质件一式两份,加盖公章;电子件1份,发往指定邮箱。

  2.机构注册资料:包括本单位法人登记证、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委托他人的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相关资料:在本市曾参与经费研究及相关佐证材料;参与经费研究设计成员资质证明(含专业学历及从业资格等)。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主管部门出具的近三年无违法违纪违规记录。

  投标机构须于2020年 4月23日(星期四)下午18点前发送电子邮件,邮寄纸质件(以邮戳和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请在信封和邮件主题处注明“深圳市公办幼儿园开办经费和生均拨款标准研究”字样。

  (三)审查投标资格,确定入围机构。

  (四)现场评审。深圳市教育局将依照《深圳市教育局自行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5月上旬左右组织现场评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结果公示。深圳市教育局将依法对评审结果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与中标机构签订委托协议。

  六、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1102室

  邮政编码:518026

  联系人:杜坚、旷静

  电话:0755-88125682、0755-88121564

  电子邮箱:xqjyc2088@sz.edu.cn

  深圳市教育局

  2020年4月15日

附件:
申报书.doc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