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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教育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时间 : 2025-01-21 10:56 来源 : 深圳市教育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公布深圳市教育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部分组成。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市教育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系统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圳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法规要求,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一)主动公开方面。

  全面深化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2024年,我局在深圳市教育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szeb.sz.gov.cn/)主动公开发布文件、新闻动态和业务信息等12849条,通过深圳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757篇,通过深圳教育微博发布信息592篇。在深圳市人民政府网站本机关信息公开栏目(网址: http://szeb.sz.gov.cn/gkmlpt/index )主动公开发布文件通知、工作动态等教育信息共302条。其它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及反映我局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信息均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逐步充实和更新。围绕重点领域,着力推进执行公开,设置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并进行科学分类。根据实际情况,实施动态更新,及时修订市教育局信息公开指南,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严格办理流程。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严把事实关、法律关、程序关,依法及时高效为市民群众办理信息公开诉求。2024年,我局依法依规办理信息公开申请294件,均在法定期限内按要求受理,无超期、未告知等现象。与去年相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增长297%,主要原因是: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形式对同一事件进行信访情况较多。对于不属于我局工作职能范围和本机关不掌握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我局及时向申请人作解释说明。期间,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案件1宗,结果维持1宗。涉及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1宗,结果维持1宗;未经复议直接起诉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1宗,结果为原告撤诉(其他结果)1宗。

  (三)平台建设方面

  一是持续做好市教育局门户网站信息审发、专栏设置、功能改造优化等工作;设置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并进行科学分类。扎实做好门户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的建设、管理工作,实现网站及新媒体安全、健康、有序运行。二是依托广东省政府集约化平台,优化“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等板块内容。

  (四)政府信息管理及监督保障方面

  一是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统筹指导,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明确工作内容、时限和责任处室。严格做好文件公开的审核把关,做好政策性文件解读工作。二是做好监督保障。不断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日常监测和风险研判,及时开展隐患排查和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4

1

1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19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92

1

0

0

0

1

29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2

0

0

0

0

0

1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37

1

0

0

0

1

239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4

0

0

0

0

0

4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2

0

0

0

0

0

2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9

0

0

0

0

0

19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6

0

0

0

0

0

6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9

0

0

0

0

0

9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

0

0

0

0

0

3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92

1

0

0

0

1

29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1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在政务公开工作中我局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主动公开信息的力度广度深度仍需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队伍专业化水平需进一步提高。

  2025年,我局将继续严格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结合存在的问题,做出以下改进:一是加强媒体宣传,围绕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以及教育先行示范工作进行重点宣传,完善教育舆情分析处置引导和信息公开联动机制。加强基层宣传,让信息公开更“接地气”。二是加强教育宣传培训,提升政务公开的能力和水平,定期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培训,深化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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