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教育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时间 : 2025-01-21 10:56 来源 : 深圳市教育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公布深圳市教育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部分组成。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市教育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系统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圳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法规要求,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一)主动公开方面。
全面深化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2024年,我局在深圳市教育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szeb.sz.gov.cn/)主动公开发布文件、新闻动态和业务信息等12849条,通过深圳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757篇,通过深圳教育微博发布信息592篇。在深圳市人民政府网站本机关信息公开栏目(网址: http://szeb.sz.gov.cn/gkmlpt/index )主动公开发布文件通知、工作动态等教育信息共302条。其它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及反映我局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信息均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逐步充实和更新。围绕重点领域,着力推进执行公开,设置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并进行科学分类。根据实际情况,实施动态更新,及时修订市教育局信息公开指南,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严格办理流程。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严把事实关、法律关、程序关,依法及时高效为市民群众办理信息公开诉求。2024年,我局依法依规办理信息公开申请294件,均在法定期限内按要求受理,无超期、未告知等现象。与去年相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增长297%,主要原因是: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形式对同一事件进行信访情况较多。对于不属于我局工作职能范围和本机关不掌握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我局及时向申请人作解释说明。期间,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案件1宗,结果维持1宗。涉及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1宗,结果维持1宗;未经复议直接起诉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1宗,结果为原告撤诉(其他结果)1宗。
(三)平台建设方面
一是持续做好市教育局门户网站信息审发、专栏设置、功能改造优化等工作;设置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并进行科学分类。扎实做好门户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的建设、管理工作,实现网站及新媒体安全、健康、有序运行。二是依托广东省政府集约化平台,优化“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等板块内容。
(四)政府信息管理及监督保障方面
一是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统筹指导,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明确工作内容、时限和责任处室。严格做好文件公开的审核把关,做好政策性文件解读工作。二是做好监督保障。不断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日常监测和风险研判,及时开展隐患排查和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在政务公开工作中我局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主动公开信息的力度广度深度仍需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队伍专业化水平需进一步提高。
2025年,我局将继续严格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结合存在的问题,做出以下改进:一是加强媒体宣传,围绕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以及教育先行示范工作进行重点宣传,完善教育舆情分析处置引导和信息公开联动机制。加强基层宣传,让信息公开更“接地气”。二是加强教育宣传培训,提升政务公开的能力和水平,定期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培训,深化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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