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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5-2026学年普通中小学校校历的通知

时间 : 2025-07-02 11:00 来源 : 深圳市教育局

各区(大鹏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教育行政部门,局机关各处室,市局直属各事业单位(学校):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制定2025-2026学年普通中小学校校历的通知》有关精神,我局制定了《深圳市2025-2026学年义务教育学校校历》(附件1)和《深圳市2025-2026学年普通高中学校校历》(附件2)。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历安排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学年教学时间共39周。其中,一至八年级新授课时间35周,复习考试时间2周,学校机动时间2周;九年级新授课时间33周,复习考试时间4周(第一学期1周,第二学期3周),学校机动时间2周。

  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第1周为2025年8月31日至9月6日,开学时间为9月1日;第二学期第1周为2026年3月1日至3月7日,开学时间为3月2日。

  二、普通高中学校校历安排

  普通高中学校全学年教学时间41周(其中社会实践1周),寒暑假、节假日等共11周。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第1周为2025年8月31日至9月6日,高一、高二年级开学时间为9月1日,高三年级开学时间为8月1日;第二学期第1周为2026年3月1日至3月7日,开学时间为3月2日。

  三、有关要求

  (一)各区、校要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2022年版)的通知》(教材〔2022〕2号)、《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语文等学科课程标准(2017年版2020年修订)的通知》(教材〔2020〕3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义务教育阶段课程实施办法(2024年版)>的通知》(粤教基函〔2024〕32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严格执行义务教育课程计划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校历和作息时间的通知》(粤教基〔2008〕56号)《深圳市义务教育阶段课程实施方案(2025年版)》等有关文件安排教育教学计划,幼儿园可参照小学执行。可结合本地季节变化、交通情况、学校寄宿、家长上班出行等情况科学设定区域内学校弹性上学时间,小学上午上课时间一般不早于8:20,中学一般不早于8:00,保障学生有充足的睡眠时间。

  (二)各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双减”政策及中小学“六项管理”相关规定,严格按照校历安排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不得随意增减教学时间。要合理安排课间休息和下午上课时间,有条件的学校可根据有关规定,在保证周总时长不变的情况下,自主确定每节课和课间休息的具体时长。鼓励有条件的区结合实际探索设置中小学春秋假,相关安排请于当学期开学前报市教育局备案。要合理安排初、高中毕业班学生在中高考结束后至暑假前的教育活动,可通过组织开展专题教育、劳动教育、研学实践活动、生涯规划等形式,丰富学生校内生活。要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安排好中小学生节假日休息和活动的通知》以及教育部有关要求,严禁以任何名目任何形式组织学生在法定节假日、寒暑假、双休日集体补课或变相补课。要认真执行《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考试管理的通知》等文件要求,落实考试结果告知学生和家长等规定。

  (三)各区、校要深入开展基础教育规范管理提升年行动,加强对普通中小学校执行校历、课程计划、作息时间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整治节假日上课补课、提前开学、提早上课时间、日常作息安排不合理等行为,通过各种投诉举报渠道,及时收集、核查、处理有关违规问题,切实规范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促进学生健康发展。

  附件:1.深圳市2025-2026学年义务教育学校校历

  2.深圳市2025-2026学年普通高中学校校历

  深圳市教育局

  2025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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