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及贴息材料报送等相关工作的通知
时间 : 2020-06-02 11:25 来源 : 深圳市教育局
各市属高校:
根据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印发的《深圳市普通高校助学贷款暂行办法》(深教〔2006〕174号)(附件1)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0年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及贴息材料(含票据)报送等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2019下半年国家助学贷款贴息材料;2020上半年国家助学贷款贴息和2019-2020学年度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材料,报送模板见附件2和3。
二、报送时间与方式
2019下半年国家助学贷款贴息材料及相关票据于2020年6月20日上报;2020上半年国家助学贷款贴息和2019-2020学年度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材料及相关票据于2020年11月20日上报。以上材料以纸质和电子材料方式报送我中心。
三、工作要求
请各高校高度重视,积极协调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按时提供相关数据和票据,确保数据的连续性。逾期未报或未提供相关票据,则无法正常向经办银行拨付贴息和风险补偿金。由于财政资金实行年度预算制度,次年不确保可补报,请务必于本年度完成相关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1.深圳市普通高校助学贷款暂行办法》(深教〔2006〕174号)
2.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及贴息的函(模板)
3.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和贴息汇总表(模板)
深圳市教育事务和学生资助中心
2020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