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教育局2021年工作要点
时间 : 2021-02-10 15:17 来源 : 深圳市教育局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和视察广东、深圳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全国、全省2021年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委六届十八次全会精神,以推动教育先行示范为主线,抓住综合改革契机,补短板、提质量、推改革,出台一批顶层设计文件,增加一批优质学位,争取一批先行先试政策,启动实施一批教育改革工程,为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二、工作要点
(一)持续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
1.扎实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和视察广东、深圳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的宣传学习。
2.编写《深圳的光荣与使命》系列教材。充分利用新中国建设伟大成就,特别是深圳改革开放伟大成就的“活教材”,加强师生理想信念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
3.以庆祝建党100周年为契机,组织开展“百幅党史照片庆百年”等系列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4.开展党建工作“示范高校、标杆院系、样板支部”建设,在中小学开展“党建示范学校”培育创建活动。
5.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深入推进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和监管、督查力度。
6.完善直属学校财务决策流程等管理制度,加强对重点环节、关键领域的监管。
(二)加快出台教育先行示范系列文件
7.出台《深圳教育先行示范规划纲要(2021-2035年)》《深圳教育发展“十四五”规划》以及《深圳创建国家基础教育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方案(2021-2025年)》《深圳高等教育先行示范行动方案(2021-2025年)》《深圳民办教育先行示范行动方案(2021-2025年)》。落实任务分工,制定时间表、绘制路线图。
(三)打响思政教育改革创新攻坚战
8.出台《深圳市思政课改革创新实施意见》,完善党政领导干部讲思政课常态化机制。推进“思政课程+课程思政”建设,创新思政教研机制,打造新时代思政系列精品课程,首批建设10所“思政示范学校”。配齐建强专职思政教师,实施培优计划,建设一批思政名师工作室。统筹建设一批党建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和青少年思政教育与实践基地。
9.出台深圳市中小学教材管理文件,成立深圳市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加强对地方和校本课程教材(含读物)的审查。
10.出台《深圳市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服务长效机制,组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月系列活动。
(四)打响基础教育学位保障攻坚战
11.开展学位建设专项督导,2021年新改扩建公办中小学学位10.37万个,新增幼儿园学位2.5万个。
12.推动建立学位建设联合审查制度落实机制。
13.巩固“5080”攻坚工程成果,健全公办园管理和保障体系,建立普惠性民办园奖励性补助标准与办学品质挂钩联动机制。制定幼儿园课程建设指导意见,培育一批科学保教优质特色项目和优质特色园。实施学前教育集团化办学和学区化治理。
14.做好义务教育消除大班额和控辍保学工作。召开全市义务教育工作会议,引导各区完善积分入学政策,研究并制定新一期我市义务教育课程计划。出台《深圳市中小学学区化集团化办学实施意见》,引入更多国内名校落地深圳办学。
15.制定深圳市普通高中特色办学评价指标体系,开展特色高中评审。研究制定新建公办高中、综合高中办学指引。出台《深圳市普通高中自主招生管理办法》。以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国家级示范区建设为依托,打造新课程新教材实施的“深圳样板”。
16.出台《深圳市促进特殊教育公平融合发展行方案》,制定特殊教育第三期提升计划,推动市、区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建设,召开全市融合教育工作经验交流会议。
(五)打响民办教育规范提质攻坚战
17.积极推进民办中小学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民办中小学综合管理平台,完善管理机制。制定并实施民办中小学财务管理办法,加强民办中小学年检。开展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办学水平评估和质量监测。
18.实施优质民办学校培育行动、特色课程培育计划。积极推进深汕特别合作区等区民办教育园区建设。健全民办中小学校长和教师入职管理。优化民办学校内部治理运行机制。
19.探索民办学校多元融合课程建设。
(六)启动实施学生综合素质提升工程
20.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年度测评和文明校园创建工作,培育一批中小学德育示范校、校园文化精品学校和书香校园。
21.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每天开设1节体育课、学生每天校内锻炼1小时。严格执行学生体质健康合格标准。探索构建完善大中小幼相衔接的学校体育课程体系。
22.研究制定《新时代深圳学校美育工作实施意见》,研制中小学生美育课程、评价体系,打造美育之城。
23.研究制定《深圳市大中小学劳动教育实施意见》,将劳动素养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推动建设25—30个(覆盖每区2—3所)校内外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出台《深圳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工作实施方案》,建设综合实践基地。
24.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深圳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试行)》《深圳市中小学生减负工作实施方案》《深圳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实施意见》。
(七)启动实施未来教育探路工程
25.加快建设深圳云端学校,实施云端课程、课堂、教材和教学资源建设行动。
26.深度建设智慧校园,推进建设未来教育体验中心、高新技术体验中心、跨学科创新实验室和数字化学科教室,首批建设10所混合式学习试点学校。
27.探索“人工智能+”新型课程教学,探索联合上课机制,打造“教学共同体”。提升教师信息化素养,建设10个示范性智慧学习空间、10个人工智能转型改革创新标杆项目。
28.成立未来教育研究中心,举办未来教育高峰论坛,加强未来教育研究。
(八)启动实施创新教育工程
29.出台《中小学科技创新教育五年行动计划》。探索建设一批“课程改革先锋学校”。鼓励学校创新形式开展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开展科普学分制试点。建设中小学科创竞赛信息化管理平台。
30.推动建设全新机制的创新创业学院,以学院为依托,组建“一流企业+一流中学+一流高校”合作联盟。研究出台中小学科技创新教育实践基地建设标准与管理办法,建设50个校外科技实践基地。
31.建立全市高校创新人才教育辐射平台。建立大学通识教育中心。建立健全学生学业导师制度,探索“本硕博”贯通培养机制。开展未来技术学院建设及专项招生试点,鼓励国家重点技术攻关单位吸纳优秀学生参与实际项目研究。
(九)启动实施教育评价深化改革工程
32.成立市教育评价改革领导小组,积极申报国家教育评价改革试验区。
33.出台《深圳市推进教育评价改革工作方案》。逐步健全各级各类学校办学质量评价体系。探索完善教师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完善以“五育”并举为核心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
34.做好2020年度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迎评工作。出台《关于加强深圳市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结果应用的指导意见》,加强质量监测结果应用。
35.落实《深圳市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等科目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加快完善初、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措施。
(十)启动实施国家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建设工程
36.召开部省共同推进深圳职业教育高端发展、争创世界一流启动大会。积极创建广东省高水平中职学校(专业群),加快建设中、高职职业教育集团。加快推进高职“双高计划”建设。支持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建立职业教育微电子人才培养示范基地。
37.加快推进产教融合型企业培育、示范性特色产业学院建设。推动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特色职业教育园区。加快建设深汕职业教育园区。
38.推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发展中国家职业教育创新中心、世界职业院校与应用技术大学联盟秘书处、粤港澳大湾区中德教育与经济协同发展示范基地等职教高端平台建设。
(十一)启动实施高等教育卓越工程
39.推进高水平大学建设,争取深圳大学、南方科技大学列入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香港中文大学(深圳)等5所高校纳入第三轮广东省高水平大学建设计划。
40.争取中科院深圳理工大学获批设立。加快筹建海洋大学、师范大学。加快深圳创新创意设计学院和音乐学院建设,推动深圳音乐学院首批招生。加快推进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规划建设。
41.加快创建一流本科专业和一流课程,深化“新工科”“新医科”“新文科”等建设。实施高校学科专业“强链补链计划”,加快打造优势和特色学科专业。瞄准人工智能、生命健康、空天科技等前沿领域,加快布局一批新兴专业。加快建设国家示范性微电子学院。探索建立健全高校学科专业动态调整机制,加快建设紧缺专业。
42.探索实施“深圳本土支柱产业+深圳本土高校一流学科+世界一流学科”的中外合作办学计划。推进深圳大学帕森斯设计学院筹建。高质量高标准办好天津大学佐治亚理工深圳学院、哈工大(深圳)国际设计学院。
43.支持高校与企业合作设立产业学院、教学点、实验室和创新基地。鼓励高校、企业、科研机构和行业组织等联合成立产教融合联盟。
(十二)启动实施终身教育服务能力提升工程
44.协助推进家庭教育立法,制定家庭教育指导大纲,打造家庭教育大讲坛等一批家庭教育品牌活动。
45.编制《深圳市老年教育发展规划》,完善深圳老年大学办学体系,推动深圳开放大学转型发展。
46.加快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探索构建市、区、社区综合学习中心,开展学习型街道创建和评估活动,做好2021年深圳市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工作。
47.推进学历教育、继续教育与职业培训融通,支持建设20个社区学院和20个行业培训学院。
48.建设终身教育平台,推进终身教育教学资源库共建共享,探索建立个人学习账户和学分累计认证转换制度。
(十三)启动实施教育开放示范工程
49.加强深港教育交流合作。探索构建高校、职业院校“四互”合作机制(教授互聘、课程互修、学分互认、文凭互授),积极推动共建粤港澳大湾区职教培训中心。支持深圳高水平高职院校扩大港澳招生规模。
50.继续办好深港校长论坛、深港姊妹学校经典美文诵读比赛等品牌活动。推动成立包含九大子联盟的粤港澳大湾区学生艺体联盟。深入推进粤港澳姊妹学校(园)缔结计划。推动深港校(园)长教师和学生开展常态化交流。保障符合条件的港澳子弟在深入学。
51.研究制定关于日语、俄语等小语种教学管理政策,深化小语种教学试点工作。完善国际理解教育。探索实施“一带一路”教育行动、深圳教育品牌“走出去”行动,探索组建深圳国际职业教育集团。
(十四)启动实施高水平师资队伍建设工程
52.开展师德师风涵养行动,修订深圳市教师师德考核管理规定,完善学生、家长参与的教师师德评价机制,打造一批师德师风建设示范单位。
53.开展教师专业素质提升行动,优化高端教育人才引进机制,出台基础教育高精尖缺人才专项政策。持续推进名师、名班主任、教育科研专家、督学等培育和工作室建设。
54.开展教师管理体制机制创新行动,完善校长职级制管理办法及相关配套政策,深化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深化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行民办中小学教师及公办中小学临时性教学岗位教师职称评审。制定深圳高校人员总量管理改革方案,探索建立灵活多样、与国际接轨的薪酬分配制度。加强职业教育“双师型”队伍建设,支持高职院校建设高水平教师培训基地,深入推进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健全民办学校教师培训培养、评优评先保障机制,加大民办学校教师培训力度。推动制定教师优待政策。
55.优化教师招聘制度,推进符合条件的港澳籍人士参加教师资格认定和参与教师招聘。
(十五)启动实施智慧教育建设工程
56.积极推进“基于教学改革、融合信息技术的新型教与学模式”国家级信息化教学实验区建设,出台工作方案,确定区、校级实验项目并开展实验工作。
57.优化“深圳教育空中课堂”,升级数字化资源平台,选优秀教师备优质课程,推广共享优质备课资源。建设一批促进学生跨学科思维和创新能力提升的新型云端精品课程。开展数字教材平台的设计工作。
58.建立健全信息化人才队伍培养和认证体系。实施云端教师培养和智慧教育评价队伍建设计划。出台云端教学研究工作室建设意见,培养高水平云端教学人才梯队。打造一批信息化专家、专业能手工作室。
(十六)积极推动综合授权改革项目实施
59.推动落实教育类综合授权改革事项,向部、厅提请制定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具体支持清单。
60.抢抓新的综合授权改革机遇,在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等方面争取更多教育改革先行先试项目落地。
61.在“破五唯”教育评价改革、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深化改革。积极争取创建国家基础教育综合改革示范区。
(十七)大力推进教育治理能力现代化
62.加快推动《职业教育条例》《学前教育条例》《教育督导条例》(修订)等立法工作,启动高等教育、特殊教育、专门教育、外籍人员子女学校管理等领域的立法工作。落实全省教育系统“法治建设年”各项工作,强化学校章程建设,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
63.完善教育权责清单,提高政务服务信息化水平。制定出台《深圳市关于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切实加强对教育培训机构的监管。
64.研究制定《深圳市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精准化资助与服务机制。
65.扎实做好援疆、援藏支教人才选派工作。做好建档立卡贫困生招生培养工作。完成深圳市新一轮“乡村振兴”教育合作交流任务。
(十八)进一步筑牢教育系统安全防线
66.毫不松懈做好校园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校园疫情防控措施,认真做好新学期学生返校工作,确保学校顺利开学。
67.加强平安校园建设,完善校园安防体系,强化应急准备与响应,提高防范与应急处突能力。建立学校安全标准化体系和信息化管理平台,强化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强化综合治理。推进新一轮学校及学生“双险”工作。开展校园安全宣传教育和应急避险训练,构建具有深圳特色的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模式。
68.建立教育领域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机制,制定《防范化解教育领域重大风险专项工作方案》,确保教育系统安全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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