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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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普通高中学校终止办学
审批类别: 行政许可
设定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十六条  民办学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 (一)根据学校章程规定要求终止,并经审批机关批准的; (二)被吊销办学许可证的; (三)因资不抵债无法继续办学的。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条 终止的民办学校,由审批机关收回办学许可证和销毁印章,并注销登记。


行政相对人: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号 税务登记号
法定代表人:
生效期:
截止期:
行政决定部门: 深圳市教育局
地方编码:
状态: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