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广东省宋庆龄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 : 2021-04-29 15:10 来源 : 深圳市教育局
各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市局直属各普通高中学校:
根据《广东省宋庆龄基金会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广东省宋庆龄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粤宋基会字〔2021〕7号,附件1)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奖励标准
广东省宋庆龄奖学金评选范围为广东省普通高中品学兼优的高二年级学生,奖励标准为获奖者每人2000元。
二、名额分配
根据《广东省宋庆龄奖学金评选办法》,广东省宋庆龄奖学金奖励名额按当年全省普通高中二年级在校学生数千分之一的比例确定,今年省教育厅分配我市奖励名额49名。根据全市普通高中二年级在校学生人数,我局将名额分配至各区(含新区,下同)、各市局直属普通高中学校(详见附件2)。
三、工作要求
(一)各区、各直属学校要按照《广东省宋庆龄奖学金评选办法》要求,认真做好组织、宣传工作,让广大师生了解奖学金评选条件和申请、推荐、评选等程序,发动符合条件的学生自主报名,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好评审和材料上报工作。各区要按照所分配的名额,进行评选推荐,不得超额上报(同一所学校上报不得超过2人)。
(二)各区、各直属学校要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把关,被推荐人需提交《广东省宋庆龄奖学金申请表》(附件3)一份,照片需采用彩色打印或贴彩色小一寸相片,表中公示时间要填写清楚,拟推荐人选必须在校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典型事迹与综合表现”一栏应由学校填写,要有事例表述,要充分体现推荐学生的主要优点和突出表现,避免空话、套话;学校及各区教育行政部门意见栏应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广东省宋庆龄奖学金申请表》第1页单面打印,第2页与第3页双面打印,填写格式见“填写样板”,请勿自行调整格式。
各区、各直属学校认真填写 《2021年度广东省宋庆龄奖学金候选人名单汇总表》(附件4),详细、准确填写学校银行账户信息一栏,包括开户名称、开户银行、账号、以免影响汇款。奖学金将汇入学校账户,由学校发放给获奖学生,同时在表格编制单位处加盖公章。
各区、各直属学校填写《2019年第十一届广东省宋庆龄奖学金获奖学生情况反馈表》(附件5)、《广东省宋庆龄奖学金联络人名单》(附件6)并加盖公章。
(三)各区、各直属学校于6月10日前上报《广东省宋庆龄奖学金申请表》、《2021年广东省宋庆龄奖学金候选人名单汇总表》、《2019年第十一届广东省宋庆龄奖学金获奖学生情况反馈表》、《广东省宋庆龄奖学金联络人名单》纸质材料,报送地址:深圳市教育事务和学生资助中心(深圳市罗湖区泥岗西路1068号3楼320室),联系人:姜淑萍,电话:83934163,传真:82251109,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jiangshp@sz.edu.cn。
附件:1.广东省宋庆龄基金会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广东省宋庆龄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粤宋基会字〔2021〕7号)
2.深圳市2021年度广东省宋庆龄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3.广东省宋庆龄奖学金申请表(附填报样板)
4.2021年度广东省宋庆龄奖学金候选人名单汇总表
5.2019年第十一届广东省宋庆龄奖学金获奖学生情况反馈表
6.广东省宋庆龄奖学金联络人名单
深圳市教育局
2021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