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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教育局转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中小学开展第二批中华优秀文化传承学校创建活动的通知

时间 : 2020-03-02 11:33 来源 : 市教育局

各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市局直属各学校:

  现将《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中小学开展第二批中华优秀文化传承学校创建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进行推荐申报,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名额分配

  福田区、罗湖区、南山区、宝安区、龙岗区、龙华区、光明区各推荐申报2所学校,盐田区、坪山区、大鹏新区各推荐申报1所学校;市局直属各学校自愿申报,由市教育局根据申报材料遴选推荐至省教育厅。

  已入选第一批、第二批“全国中小学中华优秀文化艺术传承学校”和“首批广东省中小学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学校”的无

  需再申报。

  二、报送方式

  请各区、市局直属各校于2020年4月1日前,按省教育厅《通知》要求,将推荐申报的学校《申报书》和《推荐表》(加盖区教育局公章,市局直属学校加盖学校公章)送至市教育局德体卫艺处,并将《申报书》和《推荐表》的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渠园园,电话:88120325;地址:福田区市民中心C2077室;电子邮箱:szyishu@sz.edu.cn(发送邮件请注明“XX区/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学校申报”字样)。

  三、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各单位严格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和卫生管理工作,保障学生和教职工身体健康的前提下,做好此项申报工作。因疫情防控应急要求的工作调整,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深圳市教育局

  2020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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