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9年汛前防汛备汛工作安全检查的通知
时间 : 2019-03-13 14:21 来源 : 市教育局
各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市局直属各学校,深投幼教管理中心:
为全面做好2019年我市教育系统防汛备汛工作,深入排查防风防汛安全隐患,有效加强暴雨洪涝台风灾害风险防控,最大限度减轻灾害风险,根据《深圳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关于开展2019年汛前防汛备汛工作大检查的通知》(深防指〔2019〕3号)要求,决定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2019年汛前防汛备汛安全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积极践行“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防灾减灾救灾新理念,实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落实三防工作责任,深入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完善应急管理机制,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全面提升学校抵御洪涝、台风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确保2019年汛期我市教育系统平安度汛。
二、检查主要内容
(一)各区(含新区,下同)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含幼儿园,以下简称各区各学校)三防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包括以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核心的各项三防责任制落实情况和防汛责任人的履职情况。
(二)各区各学校防汛防台风风险隐患排查与风险防控情况。包括校园及周边地质灾害隐患点、内涝黑点、危房、削坡建房、简易工棚、建筑工地等隐患排查及防控情况,以及防灾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台账建设情况。
(三)各区各学校三防能力标准化体系建设情况。包括三防工作制度、应急预案、极端天气停课机制、应急工作队伍物资、工作经费保障等建设情况。
三、检查组织形式和要求
本次教育系统汛前防汛备汛工作大检查纳入市三防统一工作部署,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部门监管的原则,采用学校自查排查,主管部门核查,三防指挥部明督暗查的方式组织开展。
(一)属地自查排查。根据辖区三防部门的统一部署,立足于综合防灾、减轻灾害风险为出发点,开展防汛防台风风险排查和备汛工作自查,建立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治台账,明确隐患整治责任主体,逐项落实整改措施和消除隐患。
(二)逐级实施核查。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力量,逐级核查辖区内所属学校的防汛备汛工作情况,核查学校风险排查工作是否全面、隐患台账是否真实、整治措施是否有效、隐患是否已排除、备汛工作是否到位等。
(三)开展明督暗查。各级三防指挥部对所辖有关单位防汛备汛工作进行明督暗查,主要抽查防汛防台风风险隐患台账情况,督办整治责任主体排除防汛防台风风险隐患。
三、有关要求
各区各学校要充分认识新时期灾害的突发性、异常性和复杂性,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投入人财物资源,结合新学期学校安全工作,对防汛备汛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全面排查风险隐患,建立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治台账,及时制定有效整治措施和消除隐患,降低灾害风险。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市局直属各学校要在开展防汛备汛检查工作的基础上,形成书面情况报告(含附件表格),并于3月18日(周一)下午下班前将书面文件和电子文档报送市教育局学校安全管理处。
附件:1.市/县(市、区)三防指挥部成员单位防汛备汛工作情况表
2.市/县(市、区)三防指挥部成员单位防汛备汛工作情况表-在建重大(重点)工程建设项目
深圳市教育局
2019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