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教育局转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时间 : 2019-04-24 14:25 来源 : 市教育局
各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市局直属各学校(单位),实验幼教集团: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粤教人函〔2019〕84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上报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1名。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对做好这次推荐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推荐范围、条件和名额
推荐人选需符合粤教人函〔2019〕84号规定条件。各区(新区)、各直属学校、实验幼教集团可各推荐1名人选,无合适人选的可不推荐。
二、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应严格遵照省厅提出的推选要求,把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基本要求,坚持以师德表现、工作实绩与贡献为衡量标准,精心甄选,严格推选。要以事迹为基础,统筹兼顾各类学校教师,推选在教育教学一线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
(二)推荐“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应按《通知》附件1“报送材料有关要求”,填写相关表格,并准备推荐材料。各单位要对候选人信息填报、材料准备、资质审核和事迹材料严格把关,确保质量。推荐对象须按文件要求公示。
(三)各单位务必于4月17日下午下班前将《通知》要求材料备齐送市教育局机关党委(人事处)(地址:市民中心C区2089室),电子材料一并打包(注明“区+学校+姓名+推荐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发送到指定邮箱。逾期视为放弃推荐。
深圳市教育局
2019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