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教育局关于评选2018-2019学年度深圳市中等学校优秀学生和特区模范少年的通知
时间 : 2019-04-30 16:25 来源 : 市教育局
各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市局直属各中学: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有关立德树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精神,鼓励青少年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和谐发展,为全市学生树立品学兼优模范榜样,决定评选2018-2019学年度深圳市中等学校优秀学生和特区模范少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市普通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学生。
二、评选类别
(一)深圳市中等学校优秀学生;
(二)特区模范少年。该系列设美德少年、阳光少年、上进少年、环保少年、科技少年等五个评选子项。
三、推荐指标
(一)优秀学生推荐指标
1.福田、罗湖、南山、宝安、龙岗、龙华每区可推荐30人,坪山、光明每区可推荐15人,盐田、大鹏每区(含新区,下同)可推荐8人,市局直属学校每校区可推荐1人。
2.为支持学校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各有民族班的学校均可推荐1名民族班学生参评,所推荐学生不占各区、各学校分配名额。
(二)特区模范少年推荐指标
模范少年有5个子项,每个项目名额为:福田、罗湖、南山、宝安、龙岗、龙华每区可推荐3人,坪山、光明每区可推荐2人,盐田、大鹏每区可推荐1人,市局直属学校每校可推荐1人。
四、评选条件
(一)优秀学生评选条件
1.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友爱,助人为乐,初步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中小学生守则、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和社会公德,有优良的思想道德品质、健康的心理素质和文明的行为习惯;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环保意识,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
2.勤奋学习,善于思考,乐于探究,勤于动手,近三学年(2017年9月1日至今)90%以上课程成绩优秀(不得有不及格科目),或90%以上模块学习评价不低于良好或B等级,德育考核或综合素质考核成绩优秀。
3.近三年曾获得下述1项及以上荣誉::(1)区级以上人民政府表彰奖励;(2)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单独或联合授予的区级以上“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称号;(3)教育行政部门指导或主办的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区级一等奖或市级三等奖以上;(4)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市级一等奖或全国三等奖以上;(5)市直属学校授予的“优秀学生”等称号(适用于市局直属学校)。
4.坚持锻炼身体,身体健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体育课成绩优秀并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及以上等级。
(二)特区模范少年评选条件
1.美德少年:孝顺父母,尊敬师长,友爱同学,热心帮助他人,不欺凌弱小,懂得包容、感恩和分享,得到学校、家长、老师和同学的一致认可。
2.阳光少年:身心健康,热爱运动,热爱生命,乐观向上,经常帮助和带动他人保持身心健康,在学生社团中发挥主导作用,团队意识强烈,具备较高的感召力。
3.上进少年:勇于克服学习和生活困难,经常向老师和同学请教问题,学习刻苦,勤于思考,模范遵守课堂纪律,近三学年成绩上升特别明显,得到班主任和同学的认可。
4.科技少年:热爱研究和发明,经常阅读科谱读物,善于创新解决生活中的小问题小困难,发表过科技创新的文章,有科技创新的作品和区级以上获奖案例。
5.环保少年:热心公益和环保事业,积极参加环保和垃圾分类相关的知识教育和公益活动,有自己的宣传理念、作品和实践活动,在学校或社区具有一定影响力。
五、表彰办法
凡被评为2018-2019学年度市级优秀学生和特区模范少年者,市教育局将予以通报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
六、有关要求
(一)各区、各直属学校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评选条件组织评选推荐,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候选人名单及简况、评选条件要一并在学校显著位置张榜公示5天以上。
(二)如实提供被推荐人材料各一式一份,加盖学校公章并按照以下顺序装订(推荐材料有关要求请详细参阅附件2),推荐材料不予退还,请保留原件:
其中优秀学生的申报材料为:
1.经过核实的推荐表(双面打印);
2.张榜公示和公示结果;
3.被推荐人获奖证书复印件;
4.被推荐人近三学年德育考核表复印件(A4规格)或学生操行表现证明;
5.被推荐人学籍册记录的各科学习成绩复印件(A4规格);
6.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复印件(A4规格)。
凡申报特区模范少年的,在以上资料基础上,还应提交证明其相关事迹的图片或视频光盘。
(三)各区、各校必须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切实保证候选人推荐质量,严禁弄虚作假。候选人材料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律取消评选资格:材料有涂改、编造痕迹的;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逾期报送的。因审核和把关不严导致被推荐人姓名等信息错误的,所颁发证书一律不予更换或补发。因个人原因导致证书遗失的,一律不予更换或补发。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不严、错漏严重的单位,将进行通报批评。
(四)候选人名单及有关材料报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由区教育行政部门汇总并填写汇总表(汇总表电子档发送至wangmin@sz.edu.cn)。各单位的汇总表以及候选人的推荐材料,请于5月17日前报市教育局德育与体卫艺处,报送地址: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区2077室。
附件:1.深圳市中等学校优秀学生推荐表
2.深圳市中等学校特区模范少年推荐表
3.关于报送材料的有关说明
4.深圳市2018-2019学年度中等学校优秀学生推荐名单汇总表
5.深圳市2018-2019学年度中等学校特区模范少年推荐名单汇总表
深圳市教育局
2019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