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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教育局关于2026年中小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展示活动服务合作单位的公告

时间 : 2026-04-30 15:29 来源 : 深圳市教育局

  根据工作安排,定于2026年5月21日-30日,在湾区之眼(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宝华路1号)开展2026年中小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展示活动。根据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遴选合作单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单位

  深圳市教育局

  二、费用预算

  530000元。

  三、项目任务

  (一)组建主策划团队:根据主办方要求设计活动方案及活动主视觉系列;

  (二)组建整体执行团队:根据主办方要求设计活动整体流程,并安排相关工作人员严格把控活动流程各节点,包括开幕式、现场秩序及各环节衔接等,以确保活动正常有序进行。

  (三)承接活动设计及布展搭建:包括艺术工作坊四大主题区(合计不少于30个工作坊分展区)、美育一件事展示区、互动课程展示区、实践体验工作坊及售卖区(不少于30个售卖车)的搭建;主视觉设计包括背景墙、路引导视牌、阶梯导览、阶梯地贴、舞台地贴、手册折页、工作坊、邀请函的设计及制作等;场地周边活动氛围设计及装饰,互动交流区及VIP休息区桌椅等;提供开闭幕式LED大屏(32㎡)(活动全程要求提供现场大屏技术支持人员)、服务器及控台等,并提供相关设备的专业操控技术人员;提供开闭幕式的舞台设计及搭建(含节目补充灯光、音响、独立电容耳麦30套,灯光音响设备器材及耳麦的租用及调试、相关技术服务人员及观众席相关布置等);全程安排项目统筹及现场执行人员(开幕式当天要求不少于25人,其余时间每天不少于10人);售卖区要求提供不少于30个售卖推车服务。

  (四)活动宣传:活动精彩片段视频剪辑2个、媒体稿件、全程摄像及全程图片直播,开幕式所需背景素材、3D素材、环节素材等不少于10条。

  四、申报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供应商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相关要求,并在《投标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五、遴选程序

  (一)发布公告。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本项目于2026年4月30日在深圳教育局门户网站(https://szeb.sz.gov.cn)发布遴选公告。

  (二)自愿申报。各申报机构须于2026年5月12 日18:00前发送相关材料到电子邮箱,并邮寄纸质件(一式5份,复印件请加盖申报单位公章)至市教育局,请在信封处注明“2026年中小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展示活动”字样:

  1.项目申报书(附件1);

  2.供应商基本情况表(附件2);

  3.独立法人投标须提供独立法人证明资料;分公司投标则须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其所属集团(或总公司)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出具的授权函或承诺书,并同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自然人投标需提供身份证扫描件;

  4.相关行业从业资质证明材料;

  5.其他可以说明业务能力的材料;

  6.投标履约承诺函。

  (三)组织评审。我局将组成评审小组,对符合条件的单位进行评审,确定预选初步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我局将与入围单位签署合作协议。

  六、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市民中心C区2069室

  邮政编码:518026

  电子邮箱:luxp@sz.edu.cn

  联系人:卢老师

  电话: 0755—88121802

  附件:

  1.2026年中小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展示活动项目申报书

  2.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深圳市教育局

2026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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