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2026年鹏城教育名家深化培养项目承办单位的招标公告
时间 : 2025-12-01 20:39 来源 : 深圳市教育局
根据工作需要,深圳市教育局现面向社会遴选2026年鹏城教育名家深化培养项目承办单位。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6年鹏城教育名家深化培养项目。
二、时间安排
项目培养时间为2026年1月至12月。
三、培养人员规模
40人。
四、承办事项
1.协助市教育局遴选学员,组织相关考试(考生预计120人);
2.负责组织3次集中研修、每次为期7天(含开班仪式、结业仪式,实际培训时间不少于21天);
3.负责组织开展不少于2次课题研究活动,指导学员就教育现象及相关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及产出相关成果。
五、具体服务需求
(一)培训内容
1.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等;
2.人工智能教育、素质教育、科学教育等;
3.教育前沿动态、教育改革、国际政治经济社会前沿理论等。
(二)集中研修
3次集中研修地点应为国内教育发达城市,且需安排专家线下授课,授课专家应为具备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同等条件)的行业知名专家学者。
(三)成果提炼
根据学员岗位特点和能力水平,安排项目导师负责指导学员开展成果提炼和课题研究,导师线下指导时间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4课时。
六、经费预算
项目相关培训费按照《深圳市市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据实结算。项目总经费预算控制在68.7万元(含税)以内,包括住宿费、伙食费、交通费、师资费、工作人员劳务费、物料费等所有费用。
七、项目实施
项目按照《深圳市教育局机关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深圳市市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规定要求开展测算、采购、结算。请投标人根据项目需求内容(协助学员遴选费用、40人在外研修21天培训费用、师资费用)自行测算投标报价,项目涉及的培训方面的费用严格按《深圳市市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据实结算。
八、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一)投标单位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相关培训资质;
(二)近三年无违法违纪违规记录及行政处罚记录;
(三)统一安排食宿和培训场地;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得将项目分包或转包。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中标公告发出前的查询结果为准。
九、招标程序
(一)发布通告。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深圳市教育局门户网站发布招标公告,公告时间为2025年12月2日至12月11日,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需在通告截止时间内按要求提交材料(含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
(二)提交材料。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须填写供应商基本情况表(附件1)和项目申报书(附件2),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单位须于2025年12月11日18:00前发送电子邮件和邮寄5份纸质件(以邮戳和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请在信封和邮件主题处注明“2026年鹏城教育名家深化培养项目”字样。
(三)现场评审。市教育局依照《深圳市教育局机关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评审,综合评估投标单位,确定一家承办单位。
(四)评审结果。市教育局将对评审结果进行为期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与中标单位签订服务合同。
十、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2089室;
邮政编码:518026;
电子邮箱:rsc@sz.edu.cn;
联系人:谭老师;
联系电话:0755-88125115。
附件:
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2.项目申报书
深圳市教育局
2025年12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