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教育局关于深圳市教育事务综合保障中心服务用房修缮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时间 : 2025-06-03 10:07 来源 : 深圳市教育局
为提升服务质量,深圳市教育事务综合保障中心(以下简称保障中心)需对新增服务用房等进行修缮改造,现以公开招标方式开展自行采购。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
深圳市教育事务综合保障中心服务用房修缮改造项目
二、项目要求
详见深圳市教育事务综合保障中心服务用房修缮改造平面设计图(附件1)、项目需求实施细则(附件2)。
三、经费预算与服务期限
本项目预算为人民币陆拾万肆仟元整(¥211,800元),包含所有税、费(包干价),报价超出此范围为无效投标,且报价必须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文件规定。
本项目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
四、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最近三年没有出现违法违规或失信行为,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的行为;
(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不容许转包、分包。
五、招标程序
(一)发布通告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深圳市教育局门户网站发布招标通告,通告时间为2025年6月3日至12日,报名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12日下午18:00点,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须在通告截止时间内按要求提交纸质材料。
(二)提交材料
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须填写项目申报书(附件3,相关资料可作为项目申报书附件)和《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附件4),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25年6月12日(星期四)下午18:00点前邮寄5份纸质件(以邮戳时间为准)。
以上材料按正、副本分别装订成册,并分别注明“正本”或“副本”,一式五份(正本1份,副本4份。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加盖单位公章。在信封处注明“深圳市教育事务综合保障中心服务用房修缮改造项目”字样,及投标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手机号码。
(三)组织评审
保障中心按规定组织评审,确定一家承办单位。
(四)评审结果公示
保障中心将在深圳市教育局门户网站对评审结果进行为期3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
六、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泥岗西路1068号3楼深圳市教育事务综合保障中心
邮政编码:518024
联系人:黄老师
电子邮箱:huangwt@sz.edu.cn
联系电话:0755-82386752
附件:
1.深圳市教育事务综合保障中心服务用房修缮改造平面设计图
2.深圳市教育事务综合保障中心服务用房修缮改造项目需求实施细则
3.项目申报书
4.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
深圳市教育局
202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