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市属公办中小学2025年1月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通知
时间 : 2025-03-07 18:42 来源 : 深圳市教育局
深圳市公办中小学2025年1月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已于2025年2月22日结束。现将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围面试人员
根据《深圳市公办中小学2025年1月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告》,本次招聘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为55分。在笔试合格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每个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的,将全部笔试合格人员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入围面试人员是否符合《深圳市公办中小学2025年1月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入围面试人员当日9:00未到达资格复审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之前补全的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因入围面试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确定为面试对象,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三、资格复审有关事项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25年3月16日上午9:00-12:00。
(二)资格复审地点
详见《深圳市市属公办中小学2025年1月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地点表》(详见附件)。
(三)资格复审材料要求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按照《深圳市公办中小学2025年1月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和《深圳市公办中小学2025年1月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解答》的有关规定提供材料。
考生应提供材料原件供资格复审人员验证,并提供复印件供资格复审单位留存。未按要求准备材料或材料不齐的,资格复审不予通过。考生可以现场补充材料(可联系其他人帮助送达,本人不能离开资格复审现场),在资格复审尚未结束的情况下,按补齐材料的先后顺序再次参加资格复审。
考生需提供材料:报考者本人报名表(考生从报名系统自行打印)、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还须根据本人情况及岗位要求另外提供如下证明材料:
1.所学专业未列入《公务员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的考生,须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以上材料如由国(境)外机构出具,还应提供有资质的翻译机构出具的中文翻译件。
2.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满足要求年限的原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已经离岗的可开具离岗证明)、该工作时间段的社会保险缴纳记录以及其他能证明有相应工作经历的材料(如工作合同或工资单等)。国(境)外归国人员无法提供社保缴纳记录的,以原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为准。接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期间的实习经历、兼(专)职工作经历和社会人员的非工作培训不予计算为工作经历。
3.留学回国人员在提供学位证书的同时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考生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
4.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21〕34号)规定的港澳居民报考的须提供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学历学位证书、港澳地区《无犯罪纪(记)录》(可在考察环节提供)、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
5.招考岗位要求“中共党员”的,须提供所在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证明。
四、特别注意事项
(一)报考者所提供的审核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的,不予进入面试;对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报考人员,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二)报考者须本人按时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由用人单位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三)资格复审只是对报考者提供材料的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前的备案审查结果为准。资格审查贯穿聘用全过程。
(四)请报考者提前了解资格复审地点的具体位置,并于当天提早出发,早作准备,以免延误,取消资格。
(五)未尽事宜以《深圳市公办中小学2025年1月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公告》和相关规定为准。
附件:深圳市市属公办中小学2025年1月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地点表
深圳市教育局
2025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