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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教育局关于遴选第二届“悦读行走,书香少年”走读深圳研学实践活动(东部路线)服务机构的公告

时间 : 2024-11-13 15:01 来源 : 深圳市教育局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深化全民阅读活动”。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进教育部关于“把开展读书活动作为一件大事来抓”的工作要点,创新全民阅读推广形式,奋力打造高品位、示范性的阅读研学实践活动品牌,深圳市教育局拟举行第二届“悦读行走,书香少年”走读深圳研学实践活动。活动以创新的阅读研学为载体,通过组织学生开展阅读、研学及写作活动,将“行”“读”“写”有效结合,引导学生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践行“读万卷书,行万里路”理念,促进学生在阅读与实践中增强文化认同感和民族自豪感,实现综合实践育人目标。

  为确保活动顺利举办,决定采取项目外包方式。根据《深圳市教育局机关自行采购管理办法》(深教〔2023〕0477号)有关规定,我局面向社会遴选第二届“悦读行走,书香少年”走读深圳研学实践活动(东部路线)服务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单位

  深圳市教育局

  二、项目内容

  承接第二届“悦读行走,书香少年”走读深圳研学实践活动(东部路线)服务项目

  三、总体要求

  组织600名优秀学生,按照市教育局设计的4条市内研学路线组织研学实践活动。

  四、项目经费

  东部路线服务项目经费为:人民币叁拾肆万捌仟元(348000,含税),具体任务内容详见附件1。

  五、申报条件

  详见项目需求书(附件1)投标人资质要求。

  六、时间安排

  (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深圳市教育局在官方网站(https://szeb.sz.gov.cn/)发布项目通告。

  (二)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须按照项目需求,填报“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于2024年11月23日(星期六)17:00前发送电子邮件并邮寄纸质件(加盖单位公章,各1份)至深圳市教育局(以邮戳和电子邮件收到时间为准),请在信封或邮件处注明“悦读行走,书香少年”深圳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活动(东部路线)字样。

  (三)深圳市教育局将召开评标会议,采取综合评标法(附件3)对符合条件的申报方案进行评审确认,具体事项另行电话通知。

  (四)深圳市教育局最终确定1家承接单位,并进行为期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与承接单位签订书面采购合同。

  七、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2069室;

  邮政编码:518026;

  电子邮箱:deyu@sz.edu.cn;

  联系人:高恩杨;

  电话:0755—88125256。

  附件:

  1.第二届“悦读行走,书香少年”走读深圳研学实践活动(东部路线)项目需求书

  2.第二届“悦读行走,书香少年”走读深圳研学实践活动(东部路线)项目申报书

  3.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深圳市教育局

2024年11月13日


附件:
附件1-3.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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