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教育信访咨询服务中心安保环境升级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时间 : 2024-11-08 18:18 来源 : 深圳市教育局
根据信访工作需要,需对深圳市教育信访咨询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信访中心”)进行安保环境升级改造。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深圳市教育信访咨询服务中心安保环境升级改造项目
二、项目内容
(一)信访中心正门口、楼梯口改造,包括但不限于正门整改(右门双侧平拉自动门,含拆除原有门及门框,新装12厘钢化玻璃门及自动电机、不锈钢包边、增加指纹锁一体机。左门含拆除原有门及门框,新装全套门、玻璃留小门,其余部门做封闭、12厘钢化玻璃,楼梯口新曾全套定制封闭门,增加指纹锁一体机。);
(二)侧门改造工作人员进出口,包括但不限于(拆、装、修复门口外侧天花板、墙面及周边环境提升,增加指纹锁一体机);
(三)增加后门(含机房内整改、增加不锈钢大门、渣土清运、砌砖、抹灰等,增加指纹锁一体机);
(四)对办公玻璃门更换电雾玻璃门,增加指纹锁一体机以及增加大厅及二楼、三楼增加指纹锁一体机、门禁系统等内容。
(五)大厅砌墙及钢化玻璃封闭,加装不锈钢栏杆。
(六)优化信访中心空间布局或增设隔断等。包括但不限于将原安检设备外移、地板瓷砖重贴、承重柱翻新及整体装饰修复等。
(七)在特定区域增设6台及以上直排型卫生间,加进水管和污水管(与室外排污相连)及其他外围防护等措施等。
(八)会议室天花板整改、墙面翻新。包括但不限于拆除原有天花等及清运垃圾和必要的修复。
(九)办公室、会议室、机房等场所窗户、防盗网及遮阳帘更换。包括但不限于拆除原有窗户、防盗网、遮阳帘等及清运垃圾和必要的修复。
(十)其他与安保环境相关的升级改造内容。
三、项目经费
本项目预算金额610,000.00元(人民币)(大写:陆拾壹万元整),包含一切税、费。
四、项目实施
项目拟按照《深圳市教育局机关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规定要求开展采购。
五、投标条件
(一)投标单位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采购供应商资格;
(二)具有建筑装修装饰行业营业执照,提供相关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三)近三年无违法违纪违规记录及行政处罚记录;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包、转包;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同一项目参与投标的供应商不能为同一控股股东。
六、投标单位需提供资料
(一)单位营业执照或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二)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项目申报书(含工作方案及经费预算,工作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应具体明确工程施工方案和货物安装方案、工程和货物的售后维修责任方案等);
(四)投标人无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自拟);
(五)投标单位如有自三年以来能够证明其相关装修装饰经验的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可提供;
(六)以及第二条项目内容所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以上所有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包装,请在封口处注明“深圳市教育信访咨询服务中心”字样。
七、招标程序
(一)发布公告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深圳市教育局门户网站发布招标公告,公告时间为2024年11月9日至11月18日(共10日),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需在通告截止时间内按要求提交材料(含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
(二)提交材料
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须填写项目申报书(附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单位须于2024年11月19日(星期二)上午12点前发送电子邮件和邮寄5份纸质件(以邮戳和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请在信封和邮件主题处注明“深圳市教育信访咨询服务中心”字样。
(三)现场评审
深圳市教育局依照《深圳市教育局机关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于11月中下旬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评审,采取综合评分法对符合条件的申报方案进行评审确认,确定一家承办单位。
(四)评审结果
深圳市教育局将对评审结果进行为期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与中标单位签订委托协议。
八、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区二楼2099室
邮政编码:518026
项目联系人:周雨蕾
电话:88101532、13043463229
电子邮箱:zhouyulei@sz.edu.cn
附件:
1.深圳市教育信访咨询服务中心安保环境升级改造项目申报书
2.深圳市教育信访咨询服务中心安保环境升级改造项目内容清单
3.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
深圳市教育局
202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