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教育局关于遴选2024年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舞台灯光及宣传拍摄制作服务合作单位的公告
时间 : 2024-06-18 11:35 来源 : 深圳市教育局
为切实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教育部关于全面实施学校美育浸润行动的通知》要求,根据《深圳市教育局关于举办深圳市2024年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要求,定于2024年7月中下旬(8天)、9月中下旬(5天)、11月中下旬(10天)开展深圳市2024年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根据《深圳市教育局机关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我局面向社会遴选“深圳市2024年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舞台灯光及宣传拍摄制作服务”合作单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单位
深圳市教育局。
二、费用预算
630000元。
三、项目任务
(一)承接舞台舞美搭建设计:舞台铺设舞蹈用专业地胶、控台系统、处理器、技术人员调试、安装搬运并结合演出主题进行舞台设计制作、舞美视频动画设计、舞台策划等。
(二)灯光音响设备租赁:基础灯光、电脑智能灯光、雾灯、射灯、灯控台、音箱、全频返送音响、控制器、数字调音台、30套专业戏剧演出独立接收器电容耳麦、无线(手持)话筒、处理器、配套设备、技术人员及工人安装搬运等,设备以现场演出需要为准。
(三)技术人员团队活动执行:根据主办方对活动的要求具体策划执行工作,确保活动正常有序进行。
(四)承接艺术工作坊、艺术表演活动现场布置,包括横幅、活动指示牌、展位布置、纪念徽章、论文集制作、电子节目单制作等。
(五)承接活动现场录像、照片直播、摄影设备租赁、视频后期制作剪辑。
四、申报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有较强的专业团队和较高的敬业精神,有相关活动项目的成功案例,社会信誉度高。曾承接过教育、展演同类活动的,在价格相近的情况下优先考虑。
五、遴选程序
(一)发布公告。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本项目于2024年6月18日在深圳教育局门户网站(https://szeb.sz.gov.cn)发布遴选公告。
(二)自愿申报。各申报机构须于2024年6月28日下午6:00前发送相关材料到电子邮件并邮寄纸质件(一式5份,复印件请加盖申报单位公章)至市教育局体卫艺处,请在信封处注明“深圳市2024年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舞台灯光及宣传拍摄制作服务”字样:
1.项目申报书(附件)
2.独立法人资格证明材料;
3.相关行业从业资质证明材料;
4.其他可以说明业务能力的材料。
(三)组织评审。我局将组成评审小组,对符合条件的单位进行评审,确定预选初步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我局将与入围单位签署合作协议。
六、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市民中心深圳市教育局C2077室
邮政编码:518026
电子邮箱:szyishu@sz.edu.cn
联系人:黄老师
电话: 0755—88125677
附件:深圳市2024年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舞台灯光及宣传拍摄制作服务项目申报书
深圳市教育局
202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