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教育局关于深圳市教育事务综合保障中心编辑出版《深圳市2023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风采录》项目招标公告
时间 : 2024-06-11 16:51 来源 : 深圳市教育局
深圳市教育事务综合保障中心(以下简称保障中心)现以公开招标方式,自行采购《深圳市2023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风采录》编辑出版服务。具体如下:
一、项目名称
编辑出版《追寻理想--深圳市2023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风采录》。
二、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背景。根据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加强资助育人宣传的工作要求,参照该中心和兄弟省市做法,保障中心自2016年起每年组织编印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风采录。各市属高校已将该书作为学生思政教育和励志教育的教材,育人成效显著。《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印发<2024年学生资助工作要点>的通知》(教助中心〔2024〕3号)要求“强化资助育人功能”,继续开展“资助育人·国奖学子风采展示”等主题活动。为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高校资助育人工作,2024年拟继续编辑出版深圳市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风采录。
(二)预算安排及工作进展
预算经费10万元。目前已完成108名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事迹材料的收集工作。
三、项目采购服务要求
(一)项目成品要求,如下:
1.图书尺寸:大16开(185mm*260mm)
2.图书页码:280P左右
3.图书印刷要求:
封面:250克哑粉纸,4C+0,过哑胶,带90mm勒口
内文:四色印刷,80克纯质纸
装订及印数:平装,800册
(二)采购服务方需对学生提供的事迹材料进行加工润色;
(三)采购服务方需将成品配送到深圳市6所市属高校及保障中心办公地点;
(四)合同履行期限:采购服务方应在2024年12月前完成编辑出版工作。
四、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具备图书出版资质;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商务要求
(一)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二)评标信息
六、投标单位需提供的资料
(一)项目申报书(含编辑出版报价),加盖单位公章。
(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须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及履约承诺函》原件,(模板详见附件),加盖单位公章。
(四)业绩材料,报送纸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五)以上材料按正、副本分别装订成册,并分别注明“正本”或“副本”,一式五份(正本1份,副本4份。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加盖单位公章。
以上所有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包装,封口处应加盖单位公章;封面注明“深圳市教育事务综合保障中心《追寻理想--深圳市2023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风采录》编辑出版服务”字样,及投标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手机号码。
七、招标文件提交
凡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可于2024年6月21日(星期五)下午6点前(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将投标材料一式5份邮寄至以下地址,以邮戳时间为准。
邮寄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泥岗西路1068号3楼深圳市教育事务综合保障中心;
邮政编码:518024;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0755-82386752。
附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及履约承诺函
深圳市教育局
202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