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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资格初审及有关事项公告

时间 : 2023-05-19 18:14 来源 : 市教育局

  深圳市市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笔试已于3月26日结束。现将深圳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有关招聘岗位的资格初审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合格线

  笔试合格线详见《深圳市市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笔试合格线的公告》。

  二、资格初审相关内容

  (一)资格初审对象

  资格初审对象从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产生,按笔试成绩将考生分为A、B、C类。

  A类:指笔试成绩合格且排名在招录职位面试名额(招录人数3倍)之内的考生。A类考生为面试对象。

  B类:指笔试成绩合格,排名在招录职位面试名额之外、招录人数8倍之内的考生。B类考生为资格初审递补人选。

  C类:指笔试成绩合格但排名在B类考生之后或笔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C类考生不具备资格初审资格。

  (二)资格初审方式

  本次资格初审采取网上审查的方式。

  请A类、B类全部考生对照报考岗位的具体要求准备资格初审材料,将材料扫描或拍照转换为图片文件(JPG或PNG格式),在规定时间段内登录报名系统上传。《考生资格初审操作指南》(附件1),请务必仔细阅读。

  (三)须上传的材料

  1.基本材料:本人报名表、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落款时间为2022年9月1日以后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函)(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研究生考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亦可。初审时无法开具的,由上述单位开具证明代替)、院系推荐意见(推荐表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2.有下列情形的,均须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1)2021年1月1日至报名首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2021、2022年国内普通高等院校、职业院校毕业生(非在职)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2021、2022年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应届毕业生(非在职)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须签订《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附件2),并提供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暂缓就业协议、档案保管证明、未就业证明、离职证明、社保缴纳记录等材料。

  (2)所学专业未列入《深圳市市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告》附件2《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的,须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以上材料如由国(境)外机构出具,还应提供有资质的翻译机构出具的中文翻译件。

  (3)岗位要求英语、职业资格等级的,高于要求等级的均为符合条件,须提供相应等级证书(大学英语四、六级的可提供大学英语相应等级考试425分以上的成绩单,专业英语八级证书)。在官方语言是英语的国家留学2年以上的留学生,报考具有大学英语四、六级要求岗位的,可不提供相关证书,但需提供留学证明资料。

  (4)留学回国人员在提供学位证书的同时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报考者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资格初审时暂未毕业的,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证明;考察阶段,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取得学位资格的证明;在办理聘用手续时必须提供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

  (5)在国(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3年毕业生须提供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函)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考察阶段,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取得学位资格的证明;在办理报到备案时必须提供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6)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21〕34号)规定的港澳居民报考的须提供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学历学位证书、港澳地区《无犯罪纪(记)录》(可在考察环节提供)、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

  (四)材料上传有关要求

  1.时间要求

  本次资格初审分阶段分类审核,请考生务必在指定时间段内完成材料上传。未在指定的时间内按要求上传资格初审材料的,资格初审不通过。

  第一阶段:5月27日10:00-5月31日8:00。在此期间,请全部A类、B类考生登录报名系统上传本人资格初审材料电子图片(JPG或PNG格式)。5月31日8:00之后,上传材料功能关闭,考生将不能上传任何材料。对未能在531日8:00前上传材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审查资格。

  第二阶段:5月31日9:00-6月2日17:00。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初审。在资格初审期间,对于材料不符合要求或不清楚的,招聘单位可能会退回要求考生补充上传相关材料。各位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并随时留意报名系统的相关结论。补传资料应按照系统审核意见中所要求的时限进行补充,未按时限补充上传材料的,视为放弃继续资格初审。

  第二阶段审核结果初定于6月3日通过报名系统发布。

  第三阶段:第二阶段审核结果发布至6月6日17:00期间。第二阶段结束后,A类考生出现资格初审不通过或放弃的,面试名额出现空缺,招聘单位可从B类考生中按笔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确定为资格初审递补对象的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并随时留意报名系统的相关结论。岗位资格初审合格人数达到面试名额或B类考生全部递补或招聘单位认为无需递补的,材料审查完毕,不再递补。

  第三阶段审核结果初定于6月7日通过报名系统发布。

  2.上传材料格式要求

  报考人员上传的资格初审材料必须齐全、清晰可辨认且真实有效,如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需上传的材料及有关说明可参看《深圳市市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简称《公告》)及《公告》附件3《深圳市市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有关问题的解答》。

  (1)图片格式要求:图片统一要求为JPG或PNG格式,黑白或彩色均可,图片应清晰可见,单个图片文件大小不能超过500KB,最佳大小可以控制在300KB左右,建议不低于100KB。

  (2)材料内容要求:完成上传后应及时点击“保存材料”按钮,保存后可查看图片,核实图片方向、内容是否正确,图片中的关键信息是否清晰可辨认,如有问题需删除后重新上传。在规定的资格初审材料上传时间段内,考生未点击“提交”前,考生可查看、删除及上传资格初审材料。上传时间截止或考生点击“提交”后,只能查看但不能进行其他操作。请考生务必在指定时间段内完成材料上传并点击“提交”,未及时提交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资格初审。

  三、面试

  面试时间初定于7月,面试地点在深圳。请各位考生通过深圳市人事考评报名系统,在考试流程中选择“面试通知书打印”,打印面试通知书,具体面试信息详见面试通知书。报考者凭本人面试通知书及有效居民身份证(二者缺一不可)参加面试。

  四、特别注意事项

  (一)考生务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附件、《深圳市市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及附件内容,严格按要求和系统操作指引上传材料。未在指定的时间上传、补传资格初审材料,或者上传的资格初审材料不符合公告要求的,资格初审不通过。

  (二)本次资格初审采用网上审查方式,不受理有关考试政策、材料是否符合要求等问题的咨询。

  (三)有关报名系统资格初审材料上传功能的技术问题咨询,请拨打技术咨询电话:400-001-0370 ,受理咨询时间:5月20日至5月31日(工作日9:00-12:00、14:30-17:30) 。

  (四)报考者所提供的初审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不予进入面试。

  (五)资格初审只是对报考者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前的备案审查结果为准。资格审查贯穿聘用全过程。

  (六)本说明未尽事宜,以招聘公告和相关规定为准。

  (七)咨询电话:

  深圳大学城管理服务中心:26032997;

  深圳大学城图书馆:26032476;

  深圳中学:29391989;

  深圳元平特殊教育学校:89468826;

  深圳市第二特殊教育学校:61166781;

  附件:1.考生资格初审操作指南

  2.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 

深圳市教育局

2023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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