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公开遴选深圳市学校优质发展指标体系项目机构的公告
时间 : 2023-04-17 17:42 来源 : 市教育局
为推动学校优质发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根据《深圳市教育质量监测评价督导体系建设方案》有关文件精神,现就深圳市学校优质发展指标体系项目面向社会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
深圳市教育局
二、招标要求
(一)项目名称:遴选“深圳市学校优质发展指标体系”项目承办机构。
(二)项目内容:构建深圳市学校优质发展模型,研发学校优质发展指标体系及相关测评工具、报告模板等,协助将指标体系研究成果以信息技术手段实现,开展相关培训,进行试点实施。
三、项目报价
本项目预算为人民币叁拾贰万元整(¥320,000元),包含一切税、费,报价超出此范围为无效投标。
四、申报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相关资质的独立法人机构。
(二)具有开展学校教育监测评价督导等方面工作的专业能力。
(三)有独立的专业团队。
(四)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记录。
(五)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作出声明)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
五、招标程序
(一)发布公告
深圳市教育局在门户网站发布招标公告,公告时间为2023年4月17日-4月26日。
(二)提交材料
符合资格条件并有意向的专业机构需按要求提交以下材料:
1.项目申报书(加盖公章,含工作方案及经费预算)纸质件和电子件。
2.机构注册资料:包括本单位法人登记证、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委托他人的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以上资料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其它相关资料:(1)具有开展学校教育监测评价督导等方面工作专业能力的相关佐证材料。(2)专家团队成员资质证明(含专业学历及从业资格等)。以上资料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加盖公章)。(3)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4)《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投标机构须于2023年4月28日前,将以上资料一式五份按正、副本分别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邮寄纸质件到指定地址,发送电子件到指定邮箱(以邮戳和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请在信封和邮件主题处注明“深圳市学校优质发展指标体系”字样。
(三)审查投标资格,确定入围机构。
(四)组织评审。深圳市教育局将依照《深圳市教育局自行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 月份组织评审(具体方式、时间另行通知)。
(五)结果公示。深圳市教育局将依法对评审结果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与中标机构签订委托协议。
六、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2087室
邮政编码:518026
联系人:赵老师、肖老师,电话: 0755-88121921、0755-88125676;
电子邮箱:szdds2087@sz.edu.cn
深圳市教育局
202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