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深圳市学习型街道督导评估试评工作的通知
时间 : 2020-06-10 15:16 来源 : 深圳市教育局
各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的意见》(教职成[2014]10号)和国家有关“构建服务全民的终身学习体系”“推动各类学习型组织建设”等要求,加快推进我市学习型街道创建步伐,在市教育局职终处推动各区创建的基础上,经研究,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将对深圳市南山区南头街道等6个街道开展学习型街道督导评估试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评工作安排
本次试评工作由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统筹组织。评估安排见下表:
二、申报材料
(一)深圳市学习型街道督导评估申报表;
(二)自评报告;
(三)自评说明(填写指标达标情况、重要数据和扣分原因);
(四)资料目录。
三、有关要求
(一)请各区(新区)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在政策、经费、人员等方面为学习型街道的创建工作提供保障。
(二)请各区(新区)教育主管部门对创建工作严格把关,对参加试评的街道做好创建迎评指导工作。
(三)各试评街道要做好各项迎评准备工作,严格对照《深圳市学习型街道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开展好自评自诊和整改落实工作,并认真撰写自评自诊报告。
(四)督导评估工作经费由市政府教育督导室解决。
附:1.深圳市学习型街道督导评估申报表
2.《深圳市学习型街道督导评估指标体系》
3.学习型街道督导评估(试评)自评报告模板
深圳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20年4月7日
(联系人:李恒俭,电话:881256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