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科学评估体系 全面提高幼儿园保教质量(一)
——教育部基础教育司负责人就《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指南》答记者问
时间 : 2022-08-30 14:41 来源 : 深圳市教育局
近日,教育部印发了《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指南》(以下简称《评估指南》)。教育部基础教育司负责人就《评估指南》有关内容回答了记者提问,我们分两期来为您详细介绍。
1.请问《评估指南》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一是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和《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都明确要求,国家制定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指南,各省(区、市)完善幼儿园质量评估标准。二是提高学前教育质量的迫切需要。经过连续实施三期行动计划,学前教育实现了基本普及目标,迈入全面普及和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迫切需要加强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发挥好质量评估的引领、诊断、改进和激励作用,引导各类幼儿园树立正确的质量观,科学实施保育教育。三是深化学前教育评价改革的必然要求。长期以来,各地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普遍存在“重结果轻过程、重硬件轻内涵、重他评轻自评”等倾向,难以适应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新要求,亟待从国家层面出台指南,强化科学导向,加强规范引导,推动各地健全科学的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体系。
2.请介绍一下《评估指南》的研制过程?
答:我们组建了由高校学前教育专家、学前教育行政干部、教研员、骨干幼儿园园长参加的专家团队,从理论与实践层面开展研究论证和文件起草工作。一是组织专题研究。组织有关专家成立课题组,全面梳理了各省(区、市)的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标准和指标体系,对美、英、德、澳、法等国家和地区的学前教育评估标准进行了比较研究,总结和学习借鉴已有经验。二是深入开展调研。多次赴基层开展实地调查,分析了解幼儿园保教质量现状,召开20余场座谈会,广泛听取高校专家、行政人员、教研人员及园长教师等不同层面的意见建议。三是认真研制文本。在前期深入研究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评估指南》的研制思路、基本原则、评估内容与方式,特别是围绕幼儿园保教特点、质量评估价值取向、指标体系进行了多次研讨,反复修改,形成了指南文本。四是广泛征求意见。初稿形成后,召开多次座谈会,征求学前教育专家、行政、教研人员及一线园长教师的意见建议,广泛征求各省级教育部门的意见,并根据各方意见做了多次修改完善。
3.请问《评估指南》起草的基本思路是什么?
答:《评估指南》立足建立科学评估导向,促进幼儿园保教质量提升,在研制过程中总体把握以下几点:一是体现引领性。坚持社会主义办园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引导幼儿园树立科学的保教质量观,尊重幼儿年龄特点和发展规律,推动幼儿园不断提升科学保教水平。二是体现针对性。聚焦落实促进幼儿身心全面和谐发展的培养目标和深化幼儿园教育改革的重点任务,着力扭转地方幼儿园质量评估存在的问题,不断改进幼儿园保教质量。三是体现发展性。充分发挥教育评估的引导、诊断、改进、激励功能,强化过程评估,重点关注保育教育过程质量,关注幼儿园提升保教水平的努力程度和改进过程,支持幼儿园自我诊断、自我完善、自我提升。四是体现操作性。对评估的重点内容、关键指标和具体考查要点,以及评估方式、组织实施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为地方具体实施提供了可操作的指引,确保导向清晰,解决实际问题。
4.请问《评估指南》提出哪些重点评估内容?
答:《评估指南》以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为导向,聚焦幼儿园保育教育过程质量,围绕办园方向、保育与安全、教育过程、环境创设、教师队伍等五个方面提出15项关键指标和48个考查要点。在办园方向方面,围绕“党建工作、品德启蒙、科学理念”提出3项关键指标和7个考查要点,旨在加强党对学前教育的全面领导,促进幼儿园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确保社会主义办园方向;在保育与安全方面,围绕“卫生保健、生活照料、安全防护”提出3项关键指标和11个考查要点,旨在促进幼儿园加强卫生保健与安全防护工作,确保幼儿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在教育过程方面,围绕“活动组织、师幼互动、家园共育”提出3项关键指标和17个考查要点,旨在落实以游戏为基本活动要求,促进师幼有效互动,构建家园共育机制,促进幼儿身心全面发展;在环境创设方面,围绕“空间设施、玩具材料”提出2项关键指标和4个考查要点,旨在促进幼儿园创设丰富适宜、富有童趣、有利于支持幼儿学习探索的教育环境;在教师队伍方面,围绕“师德师风、人员配备、专业发展和激励机制”提出4项关键指标和9个考查要点,旨在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采取有效措施激励教师爱岗敬业、潜心育人。
内容来源: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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