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校外活动“六必须”安全管理措施
时间 : 2025-12-17 14:53 来源 : 深圳市教育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保障学生校外活动的健康、安全与有序开展,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学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措施。
一、必须安排专人负责安全。学校必须成立校外活动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任务,做到事项到人、责任到岗。要指定安全员负责活动场所的安全巡查,确保安全工作“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为校外活动筑牢坚实的安全防线。
二、必须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学校必须制定全面、具体、具有实操作性的安全应急预案,涵盖极端天气、溺水、火灾、交通事故等常见风险。要对安全应急预案进行培训并定期组织演练,根据演练情况不断优化完善,确保师生熟悉应急预案流程,提升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
三、必须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学校必须组织参与活动的全体师生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安全培训。通过讲解、演示、观看安全教育视频以及模拟演练等多种形式开展,培训内容包括活动前准备、活动中注意事项、紧急情况下的应对措施以及相关安全知识和技能等,确保师生能够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进一步提高师生自我保护能力和应急反应能力。
四、必须落实转场点名制度。每次活动地点变更、活动环节转换或人员流动时,带队人员要及时清点人数。所有外出人员要统一着装或标识,以便快速识别团队成员。严禁人员单独活动或擅自离队,确保所有学生都在视野范围内活动。
五、必须制定医疗急救措施。学校应优先安排校医随行,并配备必要的急救药品和设备(如常用药品、急救箱等),全程关注学生身体状况。若因特殊情况校医无法随行,须安排受过专业医疗救护培训的教职工随行,并提前了解活动场地附近医疗机构的位置、联系方式及送医路线,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快速、有效地送医救治。
六、必须保持通讯联络畅通。校外活动期间,学校领导、带队教师、校医及其他随行人员必须确保通讯设备正常、通讯畅通,便于校领导能够随时掌握动态,进行现场指挥调度。活动前应将负责人信息及联系方式告知家长,确保家校沟通顺畅。如有突发情况须第一时间启动家校协同处置机制,共同妥善处理,全力保障师生安全。
各学校务必高度重视,严格贯彻执行以上六项要求,切实将学生校外活动的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也可根据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酌情为学生购买市教育局统一招标组织购买的校园“双险”之外的保险险种,全力守护学生生命健康和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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