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2018学年在园儿童学籍信息采集及在园儿童健康成长补贴申请工作 答疑十八:怎么发放和使用补贴经费?
时间 : 2017-09-20 11:25 来源 : 市教育局基教处(学前处)
2017-2018学年在园儿童学籍信息采集及在园儿童健康成长补贴申请工作 答疑十八:怎么发放和使用补贴经费?
答:本学年补贴经费直接拨付给幼儿园,由幼儿园按规定分类使用:一是退还或抵扣符合补贴申领条件在园儿童已缴纳的部分保教费,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家长领取1300元,其他经费200元)。其中:已按学期缴纳保教费的在园儿童,一次性退还给儿童家长;按月缴纳保教费的在园儿童,从收到补贴经费的下个月起抵扣应缴保教费,三个月内抵扣完毕;二是退还符合补贴申领条件的在园儿童家长已垫付的儿童体检费,退费标准执行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计生部门的相关规定;三是剩余经费用于购买儿童读物或玩教具,开展全园教育教学活动。
在园儿童家长或监护人收到保教费、体检费退款后,请在儿童所在幼儿园的《深圳在园儿童健康成长补贴签领名册表》上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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