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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学前教育阶段2022-2023学年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时间 : 2022-09-16 16:44 来源 : 深圳市教育局

各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

  为切实做好我市学前教育阶段2022-2023学年的学生资助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行规范化管理和责任制

  (一)实行规范化管理

  各区(新区,下同)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幼儿园应进一步加强学生资助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全面落实国家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部署,强化责任和担当,实行学前教育学生资助工作人员负责制。各级资助部门要有专人专职负责学前资助工作,幼儿园落实学生资助工作园长负责制,园长为学生资助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政策的落实、资助工作的上下协调以及材料审核和资金发放等环节的监督工作。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应根据本区幼儿园数和在园儿童数,整合现有人力资源,统筹协调学前学籍管理部门和学前资助部门的工作关系,明晰各部门的职责,健全学生资助机构和岗位职责。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应向本区所辖幼儿园公布资助工作人员工作电话,各幼儿园应向家长公布本园资助服务电话,以更好的履行岗位责任和进一步提升学生资助服务水平。

  (二)落实监督检查机制

  为了让学生资助工作惠及每个有需求的家庭,各级资助工作部门对待学生资助工作要严谨细致,对待家长的诉求要有细心加耐心,对于申报材料的审核和归档要做到规范有序,对资助资金的发放要按时足额,不得拖延。每学年,市级资助部门将通过在线交流或其他方式对各区的材料报送、资金发放等进行跟踪、监督、检查,各区资助部门也要对本区幼儿园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工作,以确保资助经费及时、足额发放到家长手中。

  (三)广泛开展政策宣传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应督促和指导本区幼儿园把握招生、入学等重要时间节点,重点宣传资助项目和内容;还应创新宣传形式,进行多渠道、多形式的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要做到传统媒体与新型媒体相结合,班级群、家长群、学校公众号等新形式与横幅标语、橱窗专栏以及家长会等传统形式相结合,务必将学生资助政策宣传至每位学生家长,保障政策实施和资助对象精准,做到应助尽助、无一遗漏。

  (四)保持资助队伍稳定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幼儿园应全面统筹规划本单位人力资源和学生资助工作,确保本单位资助工作人员的稳定性。如确有需要实行人员更替,应做好资助工作的交接工作,以防止资助档案丢失和信息外泄。

  二、落实学生资助政策

  本学年我市学前教育阶段执行如下学生资助政策:

  (一)保教费资助政策:按照《关于实施我市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残疾儿童、孤儿和烈士子女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的通知》(深财教〔2012〕84号)执行。对象是在我市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幼儿园就读,具有深圳市户籍并享受我市民政部门低收入居民社会救助家庭(含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低保边缘、临时救济家庭)的儿童、残疾儿童,以及孤儿和烈士子女。标准依然是前者每学年3500元,孤儿和烈士子女每学年7000元。

  (二)生活费补贴:针对在全国脱贫攻坚战中原建档立卡的家庭,其在深圳就读幼儿园的子女,每人每学年补贴1000元生活费。

我市学前教育阶段学生资助工作每学年秋季学期制发资助通知,如无新政策春季学期则不再发文。每年秋季学期各幼儿园需认真做好申报审核工作,春季学期实行按政策增减即可:上学期已经申报的学生,只需核查家长提供的申报证件是否过期,无变化则无需再提供复印件;新增申请则需审核原件并收取复印件,再将资助名单进行更新。

  每年秋季学期10月31日前、春季学期5月1日前各区需完成学前学生资助项目评审并上报相关材料,并于11月和5月底前确保资助经费发放到家长手中。

  三、提升全国资助系统应用水平

  各级资助工作人员应加强学习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学前子系统(简称资助系统,网址:http://xszz.edugd.cn,下同)的应用和操作,各区和各学校应按“学生资助数据质量提升”专项行动要求,进一步加强全国资助系统操作人员的培训。全市幼儿园不论公办、民办,争取100%纳入全国资助系统管理;各级各类资助项目,不论是政府资助还是社会资助,亦或学校资助,100%纳入全国资助系统管理。

  (一)及时完成全国资助系统录入。

  春季学期于5月30日前、秋季学期于12月30日前,各区应指导和督促各学校将本学期“在园儿童健康成长补贴”、“保教费资助”、“生活费补贴”三个项目的受助学生名单录入到全国资助系统,并完成审核。同时,按要求完成资助系统里的“社会资助”和“学校资助”项目的录入。

  (二)完善资助项目的采集

  根据《深财教 关于实施我市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残疾儿童、孤儿和烈士子女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的通知》(深财教〔2012〕84号)的要求,幼儿园应建立健全园内资助制度,按规定从事业收入中提取3%-5%比例的经费,用于减免收费、提供特殊困难补助等资助或其他奖励性项目。幼儿园及各区报送资助统计表时一并填报本项目(即附件报表三中的‘学校资助’栏目),并录入资助系统。除了学校资助外,来自社会力量(含个人、企业、团委、妇联及其他社会团体等)提供的资助项目,也要一并填表报送并录入系统。

  四、加强网络安全规范管理

  各级资助部门要加强内部监督管理,根据资助系统管理办法及《资助系统人员网络安全意识及行为规范参考手册》(详见附件2)有关要求,从规范账号密码管理、加强终端安全保障、防范网站或邮件安全风险等方面明确网络安全责任,强调用网规范要求,提升网络安全保障能力,防范网络安全事件发生。

各级资助工作人员应提高网络安全责任意识,并规范第三方服务商的网络安全管理及服务,以确保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的网络安全。

  各区、各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学生资助数据的规范管理,严格控制系统数据的导出使用范围,落实相关责任人的安全保密责任,务必保护广大学生和家长特别是未成年人的隐私信息。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市学前教育学生资助申请报表系列




深圳市教育局

2022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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