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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中小幼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管理暂行办法》主要修订内容? 政策咨询

时间 : 2023-12-26 15:14 来源 : 深圳市教育局

  1、构建多元开放的继续教育学分认定体系。教师继续教育学分包括两类:培训学分和转换学分,培训学分来自培训课程和培训项目转换学分可来自多种与学科专业相关的研修活动。

  2、学分转换。打破不同培训(研修)之间的壁垒,以继续教育“量”和“质”为依据实现学分的转换,按照难度和工作量可比照的原则进行转换。

  3、学分转移。鼓励教师优学多学,专业科目年度学分超出部分可跨年度转移计算,转移跨度以5年为限。

  4、引入培训的课程(项目)系数以及考核系数,反映培训级别和教师学习成效差异,区分出培训质量的高低,提高教师继续教育质量与效益。

  5、通过设立必修课(公需科目)和学科限选课落实培训内容的重要性和针对性,优先保证此类学分认定。

  6、将校本培训I(研修) 24学分(学时)纳入教师继续教育,实行报备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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