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溺水避险指南

时间 : 2021-07-22 15:24 来源 : 深圳市教育局

  1.饭后、饮酒后不宜游泳。
  2.有开放性伤口、皮肤病、眼疾不宜游泳。
  3.患有心脏病、高血压、肺结核、中耳炎、皮肤病、严重沙眼、感冒以及各种传染病等不宜游泳。
  4.雷雨天气不宜游泳。
  5.水温太低、太凉不宜游泳。
  6.不要独自一人外出游泳,并随兴下水,特别是野外,不明水域不要游泳、跳水。
  7.平时四肢容易抽筋者不宜参加游泳或不要到深水区游泳。
  8.要做好下水前的准备,先活动活动身体,如水温低应无在浅水处用水淋洗身体,待水温适应后再下水。
  9.要在有救生员及合格场所游泳。
  10.在游泳中如果突然觉得身体不舒服,要立即上岸休息或呼救。
  11.下水的装备要带全,一定要带泳镜。
  12.游泳时禁止与同伴过分地开玩笑。
  13.水中切忌慌乱,如遇抽筋,请保持冷静,改用仰漂。
  14.必须要在老师、家长或者熟悉水性的人带领下游泳,以便互相照顾。
  15.初冬和初春时节,冰面尚未冻实或已经开始融化,千万不要到河上、湖面去滑冰,以免冰面破裂发生事故。
  16.如遇到有人溺水,没有把握不应下水救人,可一面大声呼救一面用竹竿、树枝、绳索、衣服或漂浮物救人。切记不可以几个人手拉手下水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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