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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定的《深圳市民办中小学设置标准》有关其他要求

时间 : 2021-05-28 10:18 来源 : 深圳市教育局

  (一)民办小学、民办九年制学校、民办初级中学、民办完全中学、民办十二年制学校只可以申请设立非营利性学校,民办普通高中可以申请设立非营利性或营利性学校。

  (二)民办完全中学执行民办初级中学和民办高级中学相关标准,民办十二年制学校执行民办九年制学校和民办普通高中相关标准。

  (三)本标准所引用的相关文件和标准,如有修订,执行其最新版本。

  (四)本标准自2020年6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深圳市民办中小学设置标准》(深教〔2015〕354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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