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设备设施配置标准》和《深圳市普通高中学校设备设施配置标准》的编制依据?
时间 : 2015-05-26 00:00 来源 : 深圳市教育局
班额按教育部规定,小学班额为45人,中学班额为50人。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设备设施配备数量应根据学校班额最多学生数作适当增减。
在制定本标准过程中主要参考的文件:
教育部、卫生部、财政部《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教体艺〔2008〕5号);
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中小学校体育卫生工作条件基本标准》(粤教体〔2009〕83号);
教育部《教育部关于发布〈中小学理科实验室装备规范〉等四个教育行业标准的通知》(教基〔2006〕16号);
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标准(试行)》(粤教基〔2006〕92号);
建设部、国家计委、教育部发布的《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建标〔2002〕102号);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通知》(粤教基〔2004〕47号);
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普通高中新课程样本学校装备标准(试行)》(粤教装备〔2004〕14号);
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小学教育装备标准(试行)》和《广东省初中教育装备标准(试行)》(粤教装备〔2004〕27号);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深圳市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指引(试行)》(深发改〔2007〕2235号);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调整市直党政机关办公设备配置标准的通知》(深财〔2008〕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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