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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2008年入伍的大学生,当时是服义务兵役入伍的。义务兵役期满后又转为士官,继续在部队服役,于2013年退伍并复学,继续读大三。请问,我可以享受什么样的资助政策?

时间 : 2021-11-23 14:32 来源 : 深圳市教育局

      答:自2009年开始,国家对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给予资助;自2011年开始,增加对高校在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资助。您是2008年入伍的,可以在2013年退役复学后,按应完成国家规定的修业年限的剩余期限,享受学费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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