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校,各区(大鹏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教育行政部门,市局直属各学校、市22所公办幼儿园:
现将《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区各学校务必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切实加强校园消防安全工作。
深圳市教育局
2020年11月5日
附件:
| 索引号: | 114403000075428147/2020-00303 | 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深圳市教育局 | 成文日期: | 2020-11-05 |
| 名称: |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转发进一步加强校园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0-11-09 | |
| 主题词: | |||
各高校,各区(大鹏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教育行政部门,市局直属各学校、市22所公办幼儿园:
现将《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区各学校务必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切实加强校园消防安全工作。
深圳市教育局
2020年11月5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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