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第一年,开好局,起好步,至关重要。全市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四届四次全会、市政府四届二次会议和教育部、省教育厅年度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全面落实“优先发展教育是可持续发展的根本”理念,本着“能快则快,好中求快”的原则,重点突破,整体推进,创新发展高等教育,均衡发展基础教育,大力发展职业与成人教育,规范发展民办教育,进一步加强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和效益,为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构建学习型城市奠定坚实基础。 一、认真贯彻市委四届四次全会精神,深入理解和落实科学发展观。 (一)按照“优先发展教育是可持续发展的根本”的理念,树立科学的教育发展观,落实新的人力资源观。充分认识人的全面素质在落实科学发展观中的地位和作用,认真组织实施深圳教育“十一五”发展规划,分年度列出规划推进目标。各级各类教育都要把建设自主创新型城市作为工作目标之一,从自身规律出发,贯穿到教育工作中去,努力构建深圳特色的国民教育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 (二)以“广东省教育强市”为新的起点,大力推进深圳教育现代化。从教育理念、教育体系、教师队伍、教学手段、教育管理、教学水平等方面,加强教育现代化内涵建设,不断提升全市教育现代化水平。将2006年确定为全市“教育效益年”,努力实现思维方式、工作方式的真转真变。 (三)要在全社会树立素质教育理念。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内涵发展,是全面提升教育质量与效益的根本,也是提升人的全面素质的有效途径。要深化全社会对素质教育的认识,使素质教育深入人心,成为广大干部群众、教职工及社会各界的自觉行为,成为各级各类学校、家庭和社会的共同责任,形成协作机制,为我国素质教育实现突破性进展发挥“试验田”作用。 二、创新高等教育办学机制,努力实现跨越式发展。 (四)大学城要严格按照发展目标,切实履行双方协议,确保全日制招生规模。创造条件,加快国家重点实验室或分室以及学科建设,最大限度实现资源共享。改革和理顺管理体制,加强现代大学制度建设,从体制和机制上,研究制定提升原始创新能力的具体方案和措施,以及可操作的办学业绩评价指标体系和管理模式。建立大学规程,做好南开大学研究生院进驻工作。按照侧重科技研发功能的目标,加快东校区建设,努力使大学城成为高层次人才培养中心、创新型人才聚集平台和科技研发基地。 (五)深圳大学要以博士点授予权为动力,以人事制度改革为手段,以学科建设为核心,提高学术整体水平。在坚持市内外生源比例的基础上,努力提高生源质量。建立大学规程,争取启动学校二期校园建设。为加快实现“在国内外有较大影响的、高水平、有特色、综合性教学研究型大学”的目标做好相应基础工作。 (六)加快深圳职业技术学院、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的发展。支持深职院办出深圳特色,逐步实现在国际上有一定影响。信息学院要进一步做大做强,重点办好软件学院。加快两院新校区建设。 (七)以创新思路加快高等教育发展。要从全市教育整体发展的高度,规划高等教育发展,着力构建合理的地方高等教育体系。研究运用新的体制机制,新建1-2所大学,制定方案并进入筹建阶段,积极推进香港科技大学深圳研究生院论证工作;着手不同类别、不同层次学校间搭建“立交桥”机制和高等师范教育改革的准备工作;加强高等学校重点学科、名牌专业和精品课程的建设与管理,开展全市高校市一级优秀课程精品课程评估工作,提升高校自主创新能力。实施高校“人才强校”战略,制定《深圳市高等学校“鹏城学者计划”实施办法》,采用优惠政策大力引进高水平学科带头人,加强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落实国家、省助学贷款新政策,颁布《深圳市普通高校助学贷款暂行办法》,协助做好风险补偿金和全额贴息工作,协调各高校与经办银行理顺助学贷款关系。 三、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内涵发展。 (八)进一步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义务教育公平性、公正性原则,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按照办学条件一致、新生生源均衡、师资水平接近、办学水平相当的思路,从投入、师资、学校管理等方面出台政策措施,优化学校布局,形成深圳市关于进一步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决定,在上半年召开全市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会议。严格贯彻执行市政府人口管理“1+5”文件精神,把好入学关,扎实稳妥地落实我市的人口政策。通过建立基础教育阶段学生卡制度,用信息手段规范暂住人口子女在深接受中小学教育管理,认真研究解决暂住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保障暂住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九)把基础教育的着力点切实转到注重内涵发展和提高教育质量上来。要在深入调研、全面总结我市素质教育现状和课改实践的基础上,加快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相关配套政策的制定,召开全市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经验交流会,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分类指导、稳步有序地推进课程改革,使素质教育有更大幅度进展,力求使我市成为全国素质教育、课程改革先进市。 一要强化基本课程标准执行力。要在素质教育思想理念指引下,既按规定开齐开足该开的课程,又在教育水平均衡发展的基础上,形成中小学办学多样化、特色化的新局面。要围绕素质教育树立一批有特色的典型校。 二要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树立育人为本观念,从课程环节上注重处理好减负与培养学生吃苦耐劳、坚强毅力之间的关系,课内培养与课外实践活动及其他社会活动之间的关系,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5、6月间,在全市开展未成年人教育月活动。加强德育基地建设,德育基地不仅要是中小学生思想教育的基地,还要是生产实践的现场。抓好校园文化建设,加强法制教育、网络文明教育,重视学生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不断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和谐发展。 三要确保中小学生实践活动课和体育课时间。严格控制按规定不该增加的课时,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提高学生的动手能力和实践能力,增强学生的人文精神和科学素养。 四要以教育信息化推进教育现代化。将教育信息化作为推动教育均衡化、优质化发展的重要抓手,充分发挥教育城域网在教师培训、办公自动化、教育教学资源利用等方面的作用。通过教育信息化,争取从今年暑假开始,学生实行信息卡制,学生学籍管理全部实行网络管理与监控。 (十)促进高中阶段教育优质发展。加大解决高中学位紧缺问题力度,在建和待建的几所寄宿制高中,要定人定岗,明确责任,加快建设进度。在首批向省申报14所国家级示范性高中的基础上,再申报5所示范性高中。 (十一)加强师资队伍培训力度。制定各层次教师队伍建设的计划和实施办法,采取国际国内相结合、学历非学历相结合的办法,多途径多形式推进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研究解决当前师资队伍建设中的突出问题,用2-3年时间,完成对全市教师从教育理念到教学业务的培训,努力提高教师适应课改的能力。继续开展师德师风建设,建立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 (十二)建立校长队伍培训提高机制。制定“校长海培计划”,实行定期培训、考核绩效计划,明确校长上岗资格,实施后备校长培养、培训工程,从政策上、投入上加大校长队伍建设力度,充分发挥校长在推进素质教育、深化课程改革、加强学校管理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十三)迅速启动深圳中学、碧波中学、深圳小学改造工程,加快建设红岭中学高中部,确保今年秋季扩大招生。 四、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大力发展职业与成人教育。 (十四)贯彻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制定我市的实施意见。明确“十一五”期间我市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总体思路、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推进职业与成人教育各项改革,大力开展各种形式的职业教育与培训,促进我市职业教育发展,形成自己的拳头和特色。 (十五)进一步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办学规模。力求使全市职业教育学校所数、招生规模都有大的发展。积极开展对农村、西部职业教育对口支援工作,扩大中等职业教育的整体办学规模。 (十六)继续深化中等职业教育各项改革,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进一步推进学分制改革。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实事求是,逐步推进”的原则,继续推进《深圳市中等职业学校实施学分制的原则意见》和《深圳市中等职业学校学分制学籍管理试行办法》的实施。深化“培养模式”改革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改革,选择2所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开展半工半读试点,积极创造条件使在校学生最后一年到企业等用人单位顶岗实习,加强生产实习和社会实践。进一步加强重点职业学校建设。按照国家级重点职业学校标准,抓好博伦职业技术学校和宝安职业技术学校新校区建设前期工作,抓好电子技术学校改建扩建工作,帮助和引导重点职业学校进一步加强内涵建设,办出特色,提高质量和效益,争取年内再上一所国家级重点职业学校。加强职业教育“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和专业带头人的培养,增强专业教学水平。 (十七)要以构建终身教育体系为目标发展成人教育。加大终身教育、终身学习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教育在构建学习型城市中的作用。充分利用现有教育资源,鼓励学校与企业、社区合作,开展多种形式的就业培训,提高成人教育教学质量。 一要探索建立不同教育类别、层次间的“立交桥”。按照学术型和职业型、本科和专科的不同培养目标,建立高等教育、职业教育更灵活的相互融通的学制体制,为受教育者拓展更为广阔的成长和发展空间,为终身教育体系的最后形成做好基础性工作。 二要加大整合教育资源力度。成立由分管市领导牵头、各部门负责人参与的深圳市终身教育协调小组,在全市形成为不同年龄、不同需要而设立的充满个性化的成人教育课程和灵活多样的教育形式。 三要修订《深圳经济特区成人教育管理条例》,研究制定《深圳市成人非学历教育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形成我市成人教育统一规范的政策法规体系。 五、稳步推进改革创新,不断增强教育发展活力。 (十八)建立健全现代学校制度。要在调研的基础上,争取年内形成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的基本框架,并选择1-2所学校先行试点,在理顺政府与学校之间关系的基础上,形成学校依法依规自主管理、自主发展、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办学机制,加大学校等办学实体的办学空间。 建立各级学校家长委员会。推选家长代表分别组成高等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民办教育家长委员会,形成教育机构与服务对象的沟通机制,使教育服务直接与家长见面,接受家长的参与和监督,使家长的诉求、教育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通过家长委员会得到沟通、协调和配合。创造条件建立社会参与学校管理的有效途径,积极构建学校、社会、家庭一体化的教育机制。 (十九)搞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根据各级各类教育的特点,按照市人事制度改革精神,引进竞争机制,制定教育系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进行职称聘任制度改革探索,加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聘任管理。力求做到按工作量定编,在宏观政策指导下,通过聘任制给用人单位更大空间,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局面,坚决杜绝一旦有了高级职称就船到码头车到站、养尊处优、不思进取的现象。 (二十)把教育投入重点转向队伍建设。要从构建效益深圳的角度出发,通过“教育效益年”活动,认真总结以较少投入获得较大效益的经验,树立“勤俭办教育”、“办效益教育”的观念,改变以往教育投入重硬件的做法,除保证基本办学需要外,教育投入要向教师队伍建设倾斜,要制定和实施教师队伍建设中长期计划,抓住几个主要问题,采取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的突破性措施。要制定中长期的“校长培训”计划,采取内外结合学历非学历结合等多形式、多途径提升校长的教育管理水平和能力,通过抓师资、校长两个队伍的建设真正实现教育的可持续发展。 (二十一)改革传统的高等师范教育模式。构建现代教师教育体系,实行综合大学的专业教育加教职课程训练的“3+1”模式,使高等师范教育更有利于提高基础教育师资的创新能力和研究素质的形成,有利于增加基础教育师资来源。 (二十二)启动筹建教科院工作。争取年内从选址、规划、设计等方面启动教科院建设。加大教师继续教育统筹力度,加强制度建设、机构建设和基地建设,与教育教学改革实际密切结合,力求从人员配备、职能空间等方面,把教科院建成“教培研合一”的教师继续教育基地,形成教师队伍、校长队伍建设长效机制。 (二十三)推进公办幼儿园体制改革。在保持公办幼儿园事业单位性质的前提下,改革财政供给方式和内部管理制度,激发公办幼儿园的活力,进一步提高办学质量,全面提高办学效益,更好地发挥其骨干示范作用。 六、加快推进深圳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为建设国际化城市打好基础。 (二十四)要围绕建设国际化城市的目标,逐步提升各类教育国际化水平。学校办学必须面向世界,适应国际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教师应尽可能走出国门,加强国际交流,学习和吸收国外先进教育理念;学生从小应具有国际意识,着力培养世界合格公民。 (二十五)积极拓展起点高、层次高、系统性强的国际交流项目。以引进优质教育资源作为与国外高校合作办学的首选模式,同时加强项目绩效的跟踪和评估,不断提高国际合作与交流水平。 (二十六)大力推进“双语教学”。要总结和完善罗湖区开展“双语教学”的经验,进一步强化英语教学特色,加强中小学生国际知识与国际交往常识的教育。市内的外国语学校在基础教育走向国际化方面要先行一步。 (二十七)统筹规划建设国际学校。制定国际学校建设规划,吸引民间资本,加快国际学校建设,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 (二十八)继续做好聘请外籍教师工作。逐步扩大“海培计划”,推进师资队伍的国际化程度。 七、积极推进民办教育规范化,提高民办教育办学水平。 (二十九)认真贯彻《民办教育促进法》,进一步规范发展民办教育。争取市政府尽快审定实施《深圳市贯彻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办法》。加大执行力度和宣传力度,明确民办教育管理层次和责任,加强宏观调控。加快推进《深圳市民办学校管理条例》立法工作。建立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出台《深圳市民办学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加大对民办学校的扶持力度。平等对待民办教育,探索民办教育与公办教育协调发展、互相促进的机制,鼓励民办学校参与各类评优评先活动。 (三十)适当控制义务教育阶段民办教育比重。制定相应政策,鼓励发展高中及高中以上教育,真正实现义务教育以公办教育为主。 (三十一)制定政策,加强民办学校标准化建设。重点加强对民办教育办学条件、办学水平的督导,对民办教育办学条件、办学资格的检测,要变成经常性行为,实行黄、红牌制度;引导民办教育充分发挥机制优势,加大经费投入,稳定师资队伍,提高办学水平,为民办教育优质发展创造条件。 八、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积极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教工作。 (三十二)积极推进依法治教工作。依法规范教育行政部门在政策制定、宏观调控和监督指导方面的职能转变,积极推进政务公开。研究制定教育立法规划,对现有的教育法律法规要结合深圳教育实际,尽可能制定实施细则。抓紧调研和起草《深圳市学校规划和建设条例》,制订《深圳市教育系统“五五”普法规划》,全面启动“五五”普法工作。制订《深圳市依法治校示范校考评方案》,开展创建和考评工作,树立一批依法治校示范校。 (三十三)深入推进教育系统民主制度建设。完善教代会制度,拓展校务公开内涵,充分发挥教代会监督保障作用和维权机制作用,切实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健全基层组织,夯实工作基础,强化工会、妇委会、党团组织自身建设。 (三十四)进一步加强教育督导工作。围绕教育中心工作,开展民办学校管理、课程改革、学校安全、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课业负担等专项督导,保障教育教学秩序正常进行,促进学校办学质量和效益全面提高。要利用省里对区县党政领导教育工作实行考核的契机,保障教育经费投入。加强教育科研和政策研究,优化教育评价体系框架。 (三十五)依法加大学校安全工作力度。深入贯彻实施《深圳市学校安全条例》,尽快出台与之配套的实施细则和校方责任险管理办法,层层签订学校安全管理责任书,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体系,制定学校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完善学校安全工作保障机制。建立教育、公安、交通、消防等有关部门参加的学校安全例会制度,重点加强学校消防、校巴交通、网络安全、饮食卫生以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协助公安机关全面推行“警校联系卡”和学校治安信息通报制度,保障学生和在园儿童人身安全和健康。做好机关安全保密工作。 九、加强党的建设,为推进教育创新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三十六)全面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巩固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加强理论、实践、制度建设,建立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利用电教手段加强党员理论学习和教育培训工作,党员管理逐步实行IC卡制度,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增强基层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 (三十七)积极加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按照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健全教育系统反腐倡廉责任体系,深入开展“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严格招生考试工作管理,确保各类教育考试的安全和公平、公正。 (三十八)继续加大力度加强教育系统行风建设。完善学校经费管理制度,规范学校实物资产管理。进一步巩固教育收费工作成果,严格实行“一费制”和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完善特困家庭子女就学救助制度和高校困难学生助学贷款制度。下大气力解决群众关注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重视信访工作,认真受理人民群众的投诉与咨询。加大教育宣传力度,积极营造教育发展的良好舆论环境。 (三十九)高度重视机关干部队伍建设。贯彻落实“责任风暴”和“治庸计划”,加强执行力建设,按照《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健全责任体系减庸提能工作方案》要求,推进机关职能和作风转变,建立职位说明书,明确岗位职责和办事行为,加强岗位责任制建设,强化责任意识,实施和完善行政追究办法。重视机关工作人员理论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机关干部综合素质,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提高机关行政效能和服务质量。 (四十)召开几个会议,承办几项赛事。 一是召开全市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会议。二是召开全市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经验交流会。三是做好教育部在我市召开全国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现场会承办工作。四是继续全力做好第26届世界大学生运动会申办工作。五是高质量、高水平承办由教育部主办的全国第二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总决赛。六是协助省物理学会承办好2006年第23届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七是高标准、高水平承办6月份教育部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中国发明协会和深圳市人民政府主办的全国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总决赛。
深圳市教育局2006年工作要点
发布日期:2006-09-20 浏览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