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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00075428147/2008-00002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教育局 成文日期: 2008-02-15
名称: 深圳市教育局2008年工作要点
文号: 发布日期: 2008-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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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教育局2008年工作要点

发布日期:2008-02-15  浏览次数:-

  200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战略部署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承上启下的一年。2008年全市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解放思想为先导,以科学发展为主题,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努力提高教育质量,大力推进教育公平,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优质发展。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推动全市教育事业科学发展   (一)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紧紧围绕主题,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在全市教育系统不断把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引向深入。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认真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的要求。   (二)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教育改革发展全局。贯彻教育公平思想,优化教育结构,抓好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会议精神的深入贯彻落实,开展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督查,进一步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总结全市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做法与经验。加快普及优质高中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提高高等教育质量,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   (三)争当进一步解放思想的排头兵。要发挥教育系统自身优势,把开展进一步解放思想学习讨论活动,摆上重要日程,重点围绕深圳教育推进改革创新、实现科学发展等问题开展调研,成立专题调研组,查找教育领域不适应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深入剖析产生问题的根源,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以新一轮解放思想推动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四)加大依法治教工作力度。深入贯彻实施新的《义务教育法》。加快起草、修订《深圳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深圳市学校规程》、《深圳经济特区成人教育管理条例》、《中小学法制教育读本》工作进程。大力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完善非行政许可和登记制度改革,依法做好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清算等工作。抓好普法和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确定第二批市级中小学依法治校示范校,促进示范学校建立现代学校制度。   (五)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创新党建工作,优化活动方式,巩固和发展先进性教育成果。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完善工作环节,确保党组织的纯洁性和战斗力。加强学校领导班子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举办全市教育系统基层党务干部培训班,提高党务干部业务素养。完善领导干部联系学校制度,帮助解决学校发展面临的热点难点问题。完善高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努力推进“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的高校管理体制改革,建设现代大学制度。   (六)大力加强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建设。以教育和制度为抓手,健全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建立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长效机制,加强反腐倡廉工作,把好采购关、审批关、政风行风关,认真抓好全市教育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回头查”工作。以纪律教育月活动为载体,深入开展党风党纪教育,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学校财务管理和内部审计,强化对学校招生、收费、基建、采购、后勤等的管理和监督,深化校务公开。积极推进廉洁教育进校园,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在调研的基础上,抓紧制定和实施具体规定,逐步解决“条子生”、“名校办民校”等问题。   二、推进基础教育内涵、优质发展,提高教育公平度   (七)严格落实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严格执行关于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的法律和政策规定,修订和健全义务教育就读管理的实施办法。着力抓好履行校际合作协议,使合作共建落到实处。建立学前教育发展体制、机制基本框架,召开“深圳市促进学前教育发展工作会议”。适度扩大特殊教育发展规模,满足实际需求。特区外96所原村办小学改造,2008年要力争完成所有校舍改扩建工程主体工程。   (八)继续刚性执行“1+5”文件。结合深圳人口状况实际,提出落实义务教育“双免”政策的方案,并抓好实施工作。建立全市小学学位管理网站,下设各区管理功能板块,推广网上预报名做法,进一步延长网上接受学位预报时间,逐步实现学位管理信息化,建立暂住人口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长效机制,促使暂住人口子女义务教育就读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九)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按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要求,把德育有机融入各学科教育教学中,不断提高德育针对性和实效性。积极参加、深入开展深圳市第五届“关爱行动”(1-3月)、第三届深圳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活动月活动(6-7月)、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活动(9月),积极探索德育与体育、艺术、实践活动的紧密结合,推进以营造浓厚育人氛围为重点的校园文化建设。进一步深刻认识新时期学校德育新特点,继续抓好心理健康教育,在加强“心灵蓝天”心理网站建设的同时,筹建深圳市中小学生心理辅导中心。大力推进班主任队伍建设,继续开展市级中小学名班主任培养对象的培训工作,并将培养对象集中培训时间纳入教师继续教育学时。着力抓好学生团组织建设。   (十)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课程管理,规范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管理,确保国家和省课程计划的落实。继续以课程改革为抓手,大力推进教学改革,进一步转变人才培养模式,切实减轻中小学生的课业负担,进一步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在自下而上总结课程改革做法与经验基础上,召开全市课改经验交流暨总结表彰会,提高课程改革的科学性、实效性,将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和素质教育推向深入。   (十一)加快普及优质高中教育。高中教育是基础教育的龙头,处于基础教育与高等教育的衔接口,在整个教育体系中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要着力提高普通高中教育质量,鼓励和引导普通高中注重质量,办出特色,形成风格。开展高中教育调研、座谈,力求在普通高中学生选课、学业水平考试、学生管理与综合素质评价等方面有所突破。增强学生学习自主性,切实培养和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创造能力和动手能力,力求在培养模式、教育模式上有所突破,为培养创新型人才奠定基础。抓紧推进寄宿制高中建设。   (十二)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认真做好中小学体育教学改革,深入开展阳光体育运动,上好体育课,推广第一套全国中小学生校园集体舞,大力开展“每天锻炼一小时”活动。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激励学生达标争优、强身健体。加强和改进卫生防病教育,健全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与预警机制。进一步提高中小学艺术课程开课率和教学质量,积极参加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   (十三)进一步加强教育督导工作。启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推动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工作重点要从学校等级评估转到对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监测提升上来,制定《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水平评估方案》,开展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水平评估试点。以区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基础教育政绩考核为抓手,重点检查区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履行教育职责和落实基础教育有关政策和法规情况。   三、切实提高高等教育质量,促进高等教育跨越式发展   (十四)提升现有高校教学和科研水平。现有高校要在继续坚持科学定位,内涵发展,突出特色,统筹兼顾办学规模的同时,尽可能满足市民需求与教育质量的全面提高。深圳大学践行现代大学制度,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巩固教育部本科教学评估成果;完成医学新专业申报工作,继续推进医学院建设;加快南校区建设。深职院围绕国家示范性院校建设,继续推进建设工程,实施重点专业建设计划,深化教学改革。信息学院以“评估整改”为全院工作的突出重点,加快新校园建设,申办示范性软件学院。深圳电大要更好地发挥推进“终身教育”的作用,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成人继续教育和社区教育。   (十五)认真总结大学城办学经验。上半年召开大学城第8次领导小组会议,完善大学城运行机制,为后续发展打好体制、机制基础。3所研究生院继续加快重点实验室建设,促进校市合作,更好发挥大学城在知识创新和科学研究中的重要作用。   (十六)抓紧做好南方科技大学前期筹建工作。协调跟进教育部审批筹建事项,协助做好教育部考察评议工作,力争2008年内全面启动校园首期建设工程,积极创造条件,尽早获得国家批准,尽早正式办学。   (十七)积极引进优质教育资源。推进深圳大学和大学城3所研究生院等高校与境外高校合作办学。3月完成首批“鹏城学者”岗位评审工作,12月督促各高校聘任学者全部到位。   四、以提高质量为重点,推进职业成人教育大力发展   (十八)大力发展职业教育。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文件和会议精神,以职业教育“专业化、社会化、市场化”为发展方向,大力推进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健全半工半读制度,完善弹性学习制度,广泛推行订单培养,推进职业教育各项改革。   (十九)改建市成人中专为深圳市第二职业技术学校。扩大职业与成人教育资源,着力培养高素质的高技能人才。   (二十)加快列入“十一五”规划新建中等职业学校的建设进度。进一步扩大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加强对高中阶段教育招生的统筹规划和统一管理。   (二十一)加强成人教育培训机构规范管理。建立健全监控机制,促进成人教育健康有序发展。   五、制定并实施有关规章,进一步规范民办教育发展   (二十二)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认真做好民办学校年检工作,完善民办学校监督检查制度。5月前完成2007年度民办学校年度检查工作,年度检查结果与民办学校办学情况信息一并向社会公告。借助《深圳市民办学校设置标准》的颁布实施,推动民办学校资源整合,关停部分办学条件较差的学校。上半年完成现有民办中小学办学规模的重新核定工作,下半年开展民办中小学设置标准达标检查,不达标的责令限期整改。   (二十三)出台《深圳市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利用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奖励、支持和补贴民办学校依法办学、规范管理、加大投入,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质量,秋季受理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使用项目申报和资金拨付工作。   (二十四)研究制定《民办学校教师最低工资标准》。进一步加强民办学校教师管理,维护学校和教师合法权益,敦促民办学校依法签订聘用合同,推动协调提高教师工资待遇问题,稳定教师队伍。10月开展民办学校教师聘用合同签订情况专项检查。   六、加快构建现代学校制度,提高教育管理水平   (二十五)研究制定《深圳市学校规程》。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政府对教育的公共治理水平。建立健全保障教育优先发展的机制和制度,进一步推动落实“三个优先”: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要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要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要优先满足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需要。   (二十六)创新学校治理结构。探索建立学校等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制定并实施可操作的试点工作计划和方案。要争取形成“三个制度”,即教育决策咨询制度,校长、教师专业发展制度和学校民主管理制度。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市级试验校要设立学校董事会或理事会,使其成为学校决策机构。   (二十七)健全学校民主管理制度和机制。加强教代会、工会等民主监督机构建设,形成决策、执行、监督三者分离、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的民主管理机制。加强学校与家长及社区联系,保障教师、学生及家长参与学校管理的权益,形成教育发展合力。   (二十八)做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第二步工作。根据市人事部门规定,构建新的岗位(职位)体系和规范,做好岗位聘任基础性工作。通过改革,尽最大努力优化人事管理机制,推动校长职级制和“名师工程”,确立教师在各级教育和管理中的主体地位,形成有利于教师队伍建设的管理模式,最充分地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创造性。进一步改进职称评审工作办法,全面推进职称网上申报评审。   (二十九)进一步加强教育干部队伍建设。继续坚持以《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为依据,认真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结合教育系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有利于队伍优化的灵活的干部流动机制。加大教育干部培训力度,以能力建设带动培训工作全局,提高干部素质。重视青年干部培养。   (三十)加快筹建教育科学研究院。以建立教育科学研究院为契机,有机整合全市教师继续教育资源和教育科研资源,形成科研与培训相互促进的生动局面,增强全市教师继续教育的科学性、计划性。以解放思想为先导,进一步加强教育科学研究,重点抓好教育改革和发展战略与政策研究。   (三十一)强力抓好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重点抓好网络安全教育和网络安全工作。加强校车安全管理,逐步实现校车动态管理,确保校车运行安全。结合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新特点,在抓好综合整治的同时,针对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搞好专项整治。   七、继续加强深港、国际教育交流与合作,引进优质教育资源   (三十二)拓宽与国外教育机构的合作交流范围。巩固和完善已建立的各种形式教育交流合作关系,扩大教育交流的国家范围,争取新辟与欧洲国家及美国的区域性合作内容。   (三十三)抓紧落实国际学校建设规划。积极推动解决现有国际学校办学场地不足问题,增加学位,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进一步规范国际学校管理,探讨国际学校办学新模式,年内完成在深圳开辟华文教育基地的选点工作。   (三十四)加强教育涉外工作的监管和引导。新辟1-2个海外培训学校,完善“海培”新培养模式,改变以英语为首选条件的选人方式,注重人员素质。进一步规范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机构聘请外籍教师渠道,提高外籍教师整体质量。制定《外籍学生学位确认和学籍管理办法》,建立、完善外籍学生在深学籍确认及管理机制。配合国家及广东省加强汉语推广工作,力争向国外派出更多汉语教师。   (三十五)继续做好深港教育交流工作。推进深港两地高等教育、基础教育领域深层次合作,深入探索构建深港大都市目标下深港两地高等教育资源共享互惠的新模式,再推动10所深圳中小学校与香港学校结成姊妹学校。加强与香港体育、艺术等方面的互访和交流,协助香港学校推动眼保健操、广播体操的交流学习,推动香港全人教育基金心理健康辅导课程在我市开展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