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何落实“校园体育一小时”?
各学校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每天上午安排1次25~30分钟的大课间体育活动(不含课间休息)。在班级没有体育课的当天,安排1节排入课表的体育活动课,或在下午课后组织学生进行40~45分钟集体锻炼。寄宿制学校实行每天早操、晨跑制度。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落实“校园体育一小时”情况开展随机“飞行检查”,检查结果向全市通报,并与学校评先评优、校长业绩考核挂钩。
2、如何完善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办法?
改革体育中考,强化过程性考核和评价,将学生参加《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情况按一定比例纳入中考体育总分。改革考试内容和方法,逐步扩大选考范围并将中长跑列入必考科目。设置学生喜爱且有利于养成终身锻炼习惯的项目,克服体育课应试倾向。
3、如何培养学生终身体育的意识和能力?
各中小学校应根据学生个体差异、年龄特点和学校实际,开设学生喜爱的运动项目,有条件的学校要从“一校一品”向“一校多品”方向发展,满足学生参与锻炼的选择和需求。提高体育课教学质量,加强技能教学,注重运动兴趣和技能培养,使学生学会至少两项终身受益的体育锻炼项目。
4、我市将如何加强校园足球工作?
将校园足球作为学校体育改革的突破口,充分发挥校园足球教育与育人的功能,大力发展校园足球,扩大普及面,逐步加大足球在体育课教学内容中的比例,积极开设足球校本课程,丰富课外足球活动内容,提高和巩固学生足球运动的兴趣。
5、如何实行学校体育工作行政问责制度?
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对认真落实“校园体育一小时”、学生体质健康状况得到明显改善、体育工作成绩突出的学校、校长和教师予以表彰奖励。对不认真开展“校园体育一小时”的学校给予通报批评。凡有不能保证学生“校园体育一小时”、未按国家规定开足《体育与健康》课、学生体质健康水平连续三年下降、未按要求开展《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和如实上报数据、在“飞行检查”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等情形之一者,学校体育工作等级评定结果为不合格,并对校长予以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