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教育局、各新区公共事业局,宝安区职业能力开发局、龙岗区职业训练中心,深圳广播电视大学:
现将《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大力发展社区教育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的意见》(粤教职〔2016〕3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区、本单位实际,认真扎实开展社区教育工作,为我市建设高水平学习型城市作出积极贡献。
附件:《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大力发展社区教育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的意见》(粤教职〔2016〕3号)
深圳市教育局
2016年4月26日
(联系人:郑浩,电话:88125673)
附件:
| 索引号: | 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成文日期: | 2016-05-04 | |
| 名称: | 深圳市教育局转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大力发展社区教育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16-05-04 | |
| 主题词: | |||
各区教育局、各新区公共事业局,宝安区职业能力开发局、龙岗区职业训练中心,深圳广播电视大学:
现将《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大力发展社区教育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的意见》(粤教职〔2016〕3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区、本单位实际,认真扎实开展社区教育工作,为我市建设高水平学习型城市作出积极贡献。
附件:《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大力发展社区教育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的意见》(粤教职〔2016〕3号)
深圳市教育局
2016年4月26日
(联系人:郑浩,电话:881256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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