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区(新区)民政局:
现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老年教育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6〕74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区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老年教育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6〕74号)
深圳市教育局
深圳市民政局
2017年2月27日
附件:
索引号: | 020300-03-2017-008807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成文日期: | 2017-03-02 | |
名称: | 深圳市教育局 深圳市民政局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老年教育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17-03-02 | |
主题词: |
各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区(新区)民政局:
现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老年教育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6〕74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区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老年教育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6〕7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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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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