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2018年上半年自考毕业证书的通知

来源:深圳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10-24 【字体:

有关考生:

  根据省教育考试院工作安排,2018年上半年省自考毕业审核工作已经结束,我市共有4012名考生获得大学本、专科文凭。现将本次领取毕业证书有关事项安排通知如下:

  一、领证时间

  10月29日至30日(星期一至星期二),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二、领证地点

  深圳市招生考试办公室一楼服务大厅,地址:罗湖区泥岗西路1068号,联系电话:82181999。

  三、领证条件

  毕业证书需由考生本人凭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毕业生档案号及办理毕业证的回执领取;如确实需要委托他人代领的,除提供考生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毕业生档案号及办理毕业证的回执外,还需出示经公证的代领委托书及代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四、注意事项

  (一)在2018年6月办理了毕业手续的考生,可通过“深圳招考网”(网址:http://zkb.sz.gov.cn)查询审核结果。如通过审核,请考生记下自己的毕业生档案号,并在领证时出示该档案号。

  (二)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只制发一次,遗失不补。如领取毕业证书后发生遗失、损坏、被盗等,一切责任均由考生本人和代领者承担。

  (三)在助学单位接受培训并提交办理毕业手续资料的学员,毕业证书由助学单位集中发放,请考生直接与所在助学单位联系。集中发放毕业证书的助学单位如下:


  深圳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2018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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