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2023年上半年自考毕业证书的通知

来源:深圳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3-10-19 【字体:

各有关考生: 

  根据省教育考试院工作安排,2023年上半年自考毕业审核工作已经结束,我市共有10643名考生获得大学专、本科毕业证书。现将有关毕业证书领取事项通知如下:

  一、社会考生领取

  (一)邮寄领取

  为方便自考毕业生领取毕业证书,避免考生往返奔波和现场排队等候,深圳市招考办本次继续采用中国邮政EMS同城邮寄服务。

  1.邮寄范围:本次邮寄收件地址仅限深圳市内。毕业证书邮寄服务以自愿为原则,邮寄申请必须由考生本人完成。邮费到付18元/件。

  2.申请时间:2023年10月19日至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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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申请流程:考生本人使用微信扫描“自考毕业证书寄递”二维码,填写收件人、手机号码和地址,提出邮寄申请。二维码如下:

  4.签收毕业证书:市招考办将于10月23日整理申请邮寄的毕业证书,10月24日统一寄出,邮局在3—5个工作日内派件。派件期间,考生可扫描“自考毕业证书寄递”二维码(见上图),点击“详情”查看投递进度。

  考生本人凭身份证原件及手机收到的【中国邮政】短信密码签收邮件,请留意接听投递员电话。

  5.注意事项:

  (1)为确保毕业证书安全准确投递,请申请人务必准确填写考生本人姓名、手机号码、地址等个人信息(注意收件人姓名填写全名,要与毕业证书上的名字一致,邮件送达时必须考生本人签收),投递期间保持电话畅通,若因填写信息有误导致毕业证书无法投递或遗失,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2)证件号为港澳身份证号的,申请时身份证号输入字母及数字,不用输入括号,例:证件号为M123456(7),则输入M1234567。

  (3)邮件中含有以下几项材料:考生本人毕业生登记表袋(内装自考毕业证书、毕业生登记表、转递单、密封条)、毕业证书封皮、领取毕业证书说明。收到后请及时核对,如有疑问,请与市招考办联系,电话:0755-82197626。

  (4)收件人与毕业证书上姓名不一致的邮寄申请,不予以邮寄。

  (5)申请邮寄后不能取消,请考生谨慎选择。

  (二)现场领取

  未能申请邮寄的考生,可于2023年10月25日起的工作日到市招考办一楼招考服务大厅领取(地址:罗湖区泥岗西路1068号)。毕业证书须由考生本人领取,如确实需要委托他人代领的,除提供考生本人及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外,还需出示经公证的代领委托书。按教育部规定,自考毕业证书只发一次,遗失不补。领取毕业证书后发生遗失、损坏、被盗等,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助学单位考生领取

  通过助学单位提交毕业材料的考生,毕业证书由助学单位集中发放,请考生直接与所在助学单位联系。集中发放毕业证书的助学单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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