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招生考试办公室公布2021年我市高中阶段学校第二批录取标准

来源:深圳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07-27 【字体:

  经市教育局批准,现将我市2021年高中阶段学校第二批招生录取标准予以公布。

  一、我市今年各高中阶段学校(含普高、职高、中专、技工学校)的最低录取标准(分数线)根据各学校的招生计划、考生所报志愿顺序、六科原始总分、单科等级、初二生物与地理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及综合表现评价等级等条件划定。投档的原则是“分数优先、依照志愿顺序”。

  二、按中招工作安排,第二批学校于7月27日至28日录取,列为第三批招生的部、省属(含跨市)中职类学校于8月20日至28日由省招办组织录取。

  三、今年中招继续全部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各学校在本校内通过互联网进行阅档招生。考生可于7月29日通过“深圳招考网”(http://zkb.sz.gov.cn/)免费查询第二批录取结果。

  四、凡按志愿录取的考生,如不按规定时间报到注册,将被视为自愿放弃入学资格。

  深圳市2021年高中阶段学校第二批录取标准说明:

  1.在中考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同分比较原则”录取优先者,比较顺序如下:

  (1)生物与地理(合卷)分数高的优先录取

  (2)综合表现评价等级高的优先录取

  (3)语、数、外三科总分高的优先录取

  2.招生范围中:A类指具有深圳户籍的考生;C类指享受市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子女;D类指除A、C类考生外,符合参加统一划线录取条件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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