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有关事项的说明

来源:深圳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04-12 【字体:

  近日,《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我市初中学生家长高度关注,希望了解我市中考改革的有关情况,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广东省2017年12月发布了《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粤教考〔2017〕15号),根据该意见精神,我市已制定了《深圳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方案》。我市制定的中考改革方案,广泛调研,多方论证,并已完成公开征求意见。方案充分考虑了提前告知和平稳过渡的必要性,选择从2018年入学的初中一年级新生开始实施(2021年中考正式实施),目前就读初一的学生不受影响。

  二、关于考试科目和分值问题。深圳和广州是省内中考自行命题的试点市。我市中考改革将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全科开考”、“两考合一”等要求,在考试计分科目和分值设定方面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确定,与现行中考方案平稳过渡,做到遵循教育规律,保障义务教育基本质量,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

  感谢广大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对我市中考改革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有关意见我办将汇总整理向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反馈。

  

深圳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2018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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