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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民办普高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深教函〔2018〕753号)要求,民办普高进行自主招生期间,要严格遵守我市招生工作纪律,实事求是地进行招生宣传(以经过备案的学校招生简介为准),让考生准确了解本校的办学情况、自主招生程序、录取标准、收费标准、住宿情况等,不得进行虚假宣传,不得误导考生,不得违背考生意愿强迫或变相强迫考生报考,不得以报名费、择校费等名义进行乱收费,不得超出规定的招生计划、招生范围进行招生。民办普高自主招生对象为参加了2018年我市中考,尚未被我市高中阶段学校录取的考生。
市招考办高中招生录取咨询投诉电话:82181999;电子邮箱:szzb-zk@sz.edu.cn。欢迎广大考生、家长、社会各界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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