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深圳市202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深教〔2023〕58号)规定,民办普高在第二次划线录取结束后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可开展补录。经审核批准,现将2023年开展补录的民办普高公布如下。
考生可联系招生学校报名。招生学校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可通过市招考办印发的《深圳市202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简介》查询。
补录期间,民办普高不得进行虚假宣传,不得误导考生,不得违背考生意愿强迫或变相强迫考生报考,不得以报名费、择校费等名义进行乱收费,不得超出规定的招生计划、招生范围进行招生。欢迎广大考生、家长、社会各界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监督。市招考办高中招生录取咨询投诉电话:82181999;电子邮箱:szzb-zk@sz.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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