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2023年中考成绩公布!

来源:深圳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3-07-16 【字体:

  我市2023年中考成绩已于7月16日上午发布。考生可通过短信、网站、官微等三种方式查询本人成绩。具体方式为:

  1.市招考办已于10:30向考生预留的手机号推送短信,请考生与家长注意查收。

  2.登录“深圳招考网”(http://szeb.sz.gov.cn/szzkw/)点击“招考服务”栏目下的“中考中招”再点击“成绩查询”,即可查询考试成绩。

  3.关注深圳教育公众号(ID:szs-jyj),点击公众号菜单栏“教育服务”-“中考查分”,或在对话框回复关键词“中考查分”查询成绩。也可关注深圳市招生考试办公室公众号(ID:szzkb82181999),点击下方“考生服务”中的“中考成绩查询”,即可查询考试成绩。 

  7月17日16:00起,考生可以通过“中考中招管理系统”(https://www.szzk.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成绩证书。请已收到成绩短信的考生避开高峰时段登录系统查询。

  成绩复核申请办法

  中考成绩公布后,考生如对自己的成绩有疑问,可于7月17日16:00前向毕业学校(或报名点)提出成绩复核申请。学校(报名点)于7月17日20:00前,上网录入本校考生申请复核的科目信息。

  市教育局相关部门将于7月18日至19日两天,组织专门人员进行中考成绩复核,复核内容为成绩统计合成是否有误,答卷是否漏评,答卷扫描是否准确,不涉及评分标准掌握的宽严问题。经复核,成绩确实有误的,我办将于7月19日18:00前直接通知考生本人。若复核无误,不再另行通知,考生可于19日18:00以后通过“深圳招考网”(http://szeb.sz.gov.cn/szzkw/)查询复核结果公告。

  体育考试成绩此前已公布并进行了复核,本次申请不含体育学科。

  中考成绩评定和呈现的方式

  今年,我市中考仍然采用计算机“网上评卷”。阅卷前由专家组研制了详细的评分细则。阅卷团队由市、区教研人员和学科骨干教师组成,均经严格培训后上岗。

  各学科阅卷均采用“双评制”,若双评的评分差异超过误差范围,则系统将该题发送给第三位老师进行评分,若第三评的评分也超过误差范围,则系统会自动将该题提交给专家小组,由专家集中复评,切实保证阅卷的公平、公正、无异议。评卷过程中还对已阅试卷进行了回评和抽检抽评,确保阅卷教师评分标准统一。

  评卷完成后,各科成绩均由电脑系统自动合成,避免人工计算可能出现的错误。

  中考成绩以单科原始分、单科等级和原始总分同时呈现。单科原始分、原始总分均按四舍五入取整数。

  单科等级根据单科原始分确定,等级设定及各等级划定比例为:A+(5%)、A(20%)、B+(25%)、B(25%)、C+(20%)、C(5%)。如果出现满分人数超过考生总人数5%的特殊情况,则满分者均为A+,后续等级所占比例相应扣减。其他等级划定时出现同分情况,以此类推。

  原始总分由语文、数学、英语、物理与化学(合卷)、历史与道法(合卷)五科原始分及体育学科原始分的50%折算后所得分数相加而成,满分为610分。

  中招录取工作日程安排

  7月20日至24日,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拟录取名单公示。

  7月25日,自主招生批录取。

  7月26日,指标生批录取。

  7月27日,第一批(普通高中除自主招生、指标生之外的招生计划;国家中职示范校、国家级重点中职学校、省级重点中职学校和国家级重点技工学校试点专业)录取。

  7月28日,第二批(本市中等职业学校及技工院校,除第一批录取专业外)录取。

  7月29日至8月1日,第三批(部省属及跨市中等职业学校)录取。

  以上日程如有变动,以录取期间公布的时间为准。

  第三批次录取结束后,如有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未完成,我办将统一进行第二次划线录取。请考生密切关注市招考办最新通知公告。

  特别提示:民办普高划线录取考生须于学校规定时间内前往录取学校报到,逾期未报到视为放弃录取,并取消其当年录取资格。

  民办普高补录与中职学校注册入学

  按照我市中考中招政策规定,中考报名材料审核未通过的考生,不参加中招划线录取,但可以在我市参加中考,也可以参加民办普高补录或中职学校注册入学。

  谨防“招生陷阱”,避免上当受骗

  招生录取期间,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考生和家长等待录取信息的急切心理,设置“招生陷阱”诱骗考生和家长。市招考部门再次提醒广大考生和家长,不要相信所谓“内部指标”“内部调剂”“降分录取”等渠道手段,请广大考生和家长切勿存侥幸心理、勿信不实传言,明辨诈骗伎俩,避免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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