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市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等科目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补充说明

来源:深圳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0-08-12 【字体:

  近期,市教育局就《深圳市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等科目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学考实施办法”)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部分家长对学考实施办法存在疑问,现补充说明如下:

  1.为什么要组织实施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等科目学业水平考试?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国家规定课程学习基本要求的考试,是保障教育教学基本质量的一项重要制度。通过学业水平考试,是学生普通高中学校毕业和同等学力认定的重要依据。

  教育部及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艺术(或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通用技术、信息技术等科目均须列入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并对上述科目学业水平考试的考试对象、考试命题要求、考试内容与方式、考试时间和考试成绩呈现方式等作出统一要求,由各地市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目的是进一步规范学业水平考试,引导学生认真学习国家规定的每门必修课程,克服“不考不教、不考不学”的倾向,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因此,市教育局根据国家、省有关文件要求,在多方调研、多次征求省教育考试院、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意见的基础上,拟订深圳市学考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2.体育与健康等5门科目的学业水平考试方式是如何确定的?

  根据《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粤教考〔2019〕18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等科目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指导意见》(粤教考〔2019〕19号)规定,体育与健康科目考试采用“运动参与+体质健康测试+运动技能测试”方式进行;艺术(或音乐、美术)科目考试采用“过程性评价+必修课程测试+专项艺术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信息技术科目考试分基础知识测试和操作能力评定两部分;通用技术科目考试形式分为笔试(或机试)和实操测试两种。

  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将督促和支持各学校上好体育与健康等必修科目课程,加强相关教学设施设备、师资队伍、校内外实践活动等条件保障,通过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活动帮助学生学好、考好,避免家长为学生应考备考投入不应该和不必要的精力和费用。

  3.体育与健康等5门科目是高考科目吗?

  不是。体育与健康等5门科目是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组成部分,其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以“合格/不合格”呈现。

  市教育局欢迎广大家长和市民对学考实施办法提出宝贵意见建议,我们将对该办法作进一步完善后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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