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招生考试办公室转发关于做好2021年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

来源:深圳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04-27 【字体:

各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各有关学校(报名点):

  为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进一步加强我省招生考试体系建设,现将《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粤教考函〔2021〕8号)转发给你们。2021年广东省开展自主招生(含高职专业学院试点班招生)院校56所,考生可登录各招生院校网站查看公布的招生简章。考生于4月28日至5月1日,凭高考报名号及密码登录“广东省2021年高职院校自主招生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请各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各有关学校遵照执行,各区要迅速将此通知转发至本区高中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各学校要将通知内容告知所有考生。

来源:深圳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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