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市高考考生及家长的一封信

来源:深圳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06-01 【字体:

亲爱的考生,尊敬的考生家长:

  你们好!

  暑气蒸腾日,学子折桂时,2021年全国高考将于6月7日至9日举行。全市数万学子即将迎来人生重要时刻,我们向即将赴考的莘莘学子表示热烈的欢迎!希望考生们沉着应战,考出水平,实现自己的大学梦。而这同时也牵动着数万父母的心,为莘莘学子营造良好的考试环境是每个家庭、考点和社会公众共同的心愿。在此,我们向广大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郑重提出倡议:

  (一)做好安全防护。考生要按照考点和疫情防控部门的要求,备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护,配合做好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合理安排交通食宿,防止食物中毒,防止中暑,注意交通安全。请家长和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尽量避免聚集性活动,减少感染风险,为孩子提供一个安全健康的家庭环境。考试过程中,请各位家长不要在考点周围聚集逗留。

  (二)严格遵守纪律。考生要认真遵守有关规定,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凭准考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进入考点。要主动接受身份核验、体温检测及违禁物品检查。按照考试工作人员引导,自觉排队,有序入场、退场。要严格遵守考场规则和各项考试规定,尊重监考老师和考试工作人员,独立完成考试。除2B铅笔、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无封套橡皮、透明文具袋、无字垫板等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考试用品外,其他任何物品一律不准带入考场。

  我市所有高考考场均为标准化考场,各考点启用无线电作弊防控系统考试全程录像并实时监控。考试结束后,还要进行录像回放倒查,对发现的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敬告广大家长和考生不要购买和使用考试作弊器材,切莫心存侥幸,以身试法。凡存在组织作弊、提供作弊设备、出售或提供考题、替考等作弊以及帮助作弊行为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在此,希望广大考生端正考风,遵守考纪,树立“诚信考试光荣,作弊违纪可耻”的思想做到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共同维护高考的公平公正。

  (三)营造良好氛围。一切为了考生、为了一切考生。当前,加强疫情防控,保障考生与考试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我们衷心希望家长朋友和社会各界,关心、理解、支持、配合考点疫情防控和考试实施工作,合力完成疫情防控和组织考试这场“大考”。

  6月7日至9日考试期间,倡导大家低碳出行,礼让接送考生等考试用车辆,避让考点路段,经过考点附近时,请务必放慢速度,避免鸣笛;家长朋友们驾车接送考生后,务必及时将车辆驶离,不要在考点附近停放;不在考点附近聚集,不大声喧哗,不拥堵考点周边道路。

  希望家长朋友不信谣、不传谣,共同维护良好的高考舆论氛围,保障高考考试和疫情防控工作有序进行,营造安全、安静、温馨的考试环境,努力实现“平安高考”“公平高考”“诚信高考”“暖心高考”“健康高考”。

  最后,祝全市考生朋友身心健康,高考顺利!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各位考生、家长对我们高考工作的支持!

  此致

敬礼

  深圳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2021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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