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专业

本科层次
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

本专业考试计划摘自《关于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考委〔2018〕1号),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说明:同一专业,因承担专业课程体系建设任务的主考学校(以下简称专业建设主考学校)不同,其专业考试计划也有可能不同,考生在确定专业考试计划时必须同时选定专业和专业建设主考学校。其中,同一专业建设主考学校同一专业有不同专业方向的,采用“专业课程组”的形式体现,考生必须同时选定专业、专业建设主考学校和专业课程组。

专业大类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专业建设主考学校 专业课程组 查看
经济学 020301K 金融学 深圳大学 金融 详情
经济学 020202 税收学 广东财经大学 详情
经济学 320101 区域经济开发与管理* 华南农业大学 详情

注:1.表中所列新专业名称后加*的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补充专业目录》内专业。

2.专业代码后加“K”的为国家控制专业,专业代码后加“T”的为特设专业。

3.同一专业建设主考学校存在多个专业合并为一个专业的,采用专业课程组形式体现不同专业方向,详见专业考试计划简表。

4.专业名称后有#号为限期停考专业,不再接受新生报名,笔试课程和实践性学习环节考核安排至2021年4月止,毕业手续办理至2021年6月30日截止。请考生根据每年公布的开考课程考试时间安排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