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招生考试办公室转发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广东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音乐类专业术科统一考试内容调整的通知

来源:深圳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09-28 【字体:

各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各有关学校(报名点):

  根据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部署,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对2021年音乐类专业术科统一考试内容作了适当调整,为确保2020年普通招生考试工作顺利进行,现将《关于广东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音乐类专业术科统一考试内容调整的通知》(粤考院函〔2020〕95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各高中学校遵照执行,并迅速将此通知转发至本区高中学校,及时告知所有考生。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