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车辆工程等五个专业主考学校的通知

来源:深圳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4-04-30 【字体:

各地级以上市自学考试工作委员会,相关主考学校:

  近期,我们收到华南理工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广东工业大学三所高校来函,反映由于本校普通高等教育专业调整等原因,根据《广东省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实施细则》相关精神,将会影响高校担任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相应主考专业的学位授予,提出不再担任部分专业的主考学校。

  经研究,决定调整《关于我省开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学等十七个专业的通知》(粤考委〔2023〕4号)中车辆工程等5个专业的主考学校,具体调整情况详见附件。

  请各单位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并做好主考学校调整的告知、解释等宣传工作,确保我省自学考试工作平稳顺利实施。

  附件: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部分专业主考学校调整汇总表

 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

  2024年4月26日


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部分专业主考学校调整汇总表.png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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